就如樓上幾位版友所述:直接資遣的確是目前最適當的方式之一。要逼得一個人身心俱疲受不了而自願離職,內行的都了解這有多麼簡單!只是這種缺德之事沒什麼好討論的,相信你也不是那種人,不然也不會上來發問了。還是你乾脆直接”給她一個痛快”,資遣她至少有資遣費與失業補助金可申請,已算是仁至義盡。
第一, 馬上以不適任資遣他,反正有開過那麼多次會跟勸告多次無效(資遣費就當作年終吧)第二, 早晚單輪流讓他上,一陣子真沒辦法適應應該就會走了第三, 越南人是很好面子的,每次故意讓他在會議上丟臉下不了台,試看看有沒有效囉
愛買肉品助理 wrote:各位網兄好,小弟之前...(恕刪) 一位越南女性48歲國語不佳,文書處理不會,做一年多就能爬到副店長請問貴公司升遷制度是丟骰子比大小嗎?升她代表貴公司認同他,現在反悔我覺得自打嘴巴勞基法沒有規定一定要給年終喔正常FIRE,就給資遣費,就這樣而已,不需要看黃曆
你的思考邏輯亂七八糟, 你要是待念人情,你就給她領完年終,然後資遣.. 年資兩年就領2個月吧.你若覺得不甘心給她領資遣, 那你就不要給她領年終究好阿..現在就資遣不就好了.. 那不是差不多錢..然後你要給她領年終..然後再來思考怎樣不給她資遣費 ?????
chickeneight wrote:一位越南女性48歲國語不佳,文書處理不會,做一年多就能爬到副店長請問貴公司升遷制度是丟骰子比大小嗎?升她代表貴公司認同他,現在反悔我覺得自打嘴巴勞基法沒有規定一定要給年終喔正常FIRE,就給資遣費,就這樣而已,不需要看黃曆...(恕刪) 我同意你的看法 才做一年多就升上副店長 肯定在某些地方有長才並有所發揮如果不是 那真的升遷制度上有問題然後 資遣她了 那之前被他搞走的人呢????
我先聲明這只是你的文章給我的個人感覺無任何褒貶的意思你根本是被該員工玩弄於掌心中 連累好幾個人丟工作我想以後你只是會被另一個員工玩弄於掌心而已 因為我並無看到你有啥自省的行為或心態並且還給該員工那麼多機會 那其他被你弄走的那幾位你有給過他們機會嗎??我只是覺得你發這篇文只是想減輕心理某方面的罪惡感主管職真的不適合你 就算你開除了這個 以後還是會出現同樣的人你還是會相信他 然後又好幾個倒楣鬼出現被你弄走如果你覺得我這篇不中聽 私訊給我我就編輯掉ps:不過這真的是你這篇文給我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