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條款那一段可以簽,因為根本沒用(除非樓主離職後公司有給付給樓主才能要求樓主競業,沒有給付競業是無效的),純粹是簽給老闆爽的.至於前一段......樓主自己判斷吧.我不是法律相關人士,先訴抗辯權這個名詞也是上網查才知道.但在我的認知上就算公司要求賠償也得開帳單,而這個帳單不合理也還是可以上法院的.
公司有登記的 他保證書上打錯了,正確的是 沃"芳"才對 是有登記的也有統編 只是他登記的地址查到的是公園這是我查到的後來我有傳簡訊問能不能不簽 他回說 "我們是很正當的公司,保證書是保障你我的權益,只是一種形式,不用擔心"然後我最後跟他說能不能把要遵守的規章都列清楚一點?他就沒回我了讓我非常無言
還有 我忘了補充 他公司登記的是賣情趣用品的公司 因為一樓店面是賣情趣用品的 二樓才是我網拍上班的地方有人說 如果萬一他說我網拍做不好 叫我下去顧情趣用品店 我又是女生 發生什麼事怎麼辦?如果我不願意會不會怎樣?而且我簽的保證書又是在情趣用品公司的名下而不是網拍的 是這樣嘛?我們老闆跟老闆娘看起來是很年輕的情侶! 是情侶不是夫妻而且面試時 他並沒提到要簽保證書此事 是我離職了原先工作 要開始正式上班的他才拿給我的 一開始他只有提到要我帶身份影本 我當時以為是要保保險之類要用
許曉樂 wrote:最近轉職找到了一份網...(恕刪) 大家都叫你不要簽,我也是認為不要簽但你的決定呢?不簽=不作了換個工作,因為別人給你的意見是這簽了有問題你自己知道就好,不簽去換工作真拿這些跟公司說有用嗎?這擺明了跟這家公司撕破臉,你贏了能怎樣?他有權不錄用你,你還是得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