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底薪符合勞基法嗎?

看現在的基本工資,只感覺到心酸而已...
et20524 wrote:入取通知單 25,855(本薪11,86...(恕刪)


基本工資是看全薪不是本薪

會有很多明目是要避稅用的


et20524 wrote:
入取通知單25,85...(恕刪)

先前待過某上市上櫃
也是這樣
全薪=底薪+加給等等
加班費及年終都是依底薪發放
做了一年就離開
最近到某小型企業
開頭就說
無底薪
全論件計酬
勞健保及油錢自理
聽了當場就閃人
事後我某朋友還認同該資方做法
dp41 wrote:
先前待過某上市上櫃也...(恕刪)



薪資加起來有超過20008基本工資就好了這方面沒問題(10月1日後的基本薪資),年終不一定要發
雇主就算給你1元,你也是要吞下去。

這樣的薪資結構有三個重點
1.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問題
2.加班的制度換休問題
3.7休1調移問題

不過你的雇主經驗上來看應該有違法…那邊違法我就不說了。

nostalgia047 wrote:
薪資加起來有超過20008基本工資就好了這方面沒問題(10月1日後的基本薪資),blockquote>

別亂說,現在此時此刻10/3是19273.
你的時鐘快了一年.
我是爆發戶,不是暴發戶.性格火爆的爆.有錢的暴發戶另有其人不是我.
爆發戶 wrote:
...(恕刪)


我桌上的傳閱公文 我沒看錯的話日期是寫10月1日 應該沒錯 ,20008元,
我對我的話負責 ,不過也可能眼花,我瞄一眼而以...

PS.
剛查一下真的是眼花,勞動部公文是10月1日傳閱的.寫的是明年的事基本薪資調到20008..
我真的眼花看錯日期,SORRY時間過太快,不過除了基本薪資誤植外其他不會有錯。
樓主領到加班費,就知道為啥公司要這樣搞了

南台灣小太陽 wrote:
全薪2萬5仟多但底薪...(恕刪)

勞健保規定是報全薪喔...
就連加班費都要加進去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查了一下,似乎勞健保是要報全薪的...
不過底薪還是要開越低越好,這樣加班費可以搞的很低!
缺人手的時候就讓現有的拼命加班就好,額外請人還要考慮閒時人手過多浪費錢,
所以結果就是底薪低的話,加班越多公司省的越多!
然後底薪越低,發年終時的口號就越好聽,例如樓主的底薪1萬多,年終如果發個2萬5就可以說是2個月的年終!
(結果這年終還比不上1個月的全薪)
只要固定月薪高於或等於國家擬定最低薪資基本上他是合法的
也就是說只要你每個月固定(不含加班費)領的錢高於21K基本上他都是合法的
畢竟國家的立委們對這種法規的修改制定並非很有心所以很多洞可以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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