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目前頂多隔週休
所以他把周休2日剩餘工時移到平常日
你只要每月領的錢高於基本工資...就無違法問題了
很多公司合算薪資時~~都改採年時下去算~~所以也是ok的
還有公司沒必要提供午餐~~所以他要扣也可以
基於所得稅申報~有的公司會幫你拆開....所以餐費可以有1800的樣子不列入所得申報~~才會幫你移開...讓你少繳
每日加班最多可以到4小時....所以也不違法
每月的話......嘿嘿!!!!很多公司都違法~~~但是大部分都是員工自願的!!!大家也想賺錢阿~~公司也沒很強迫
如果真要說.......全台灣沒有符合勞基法的公司~~隨便檢舉都要倒!!!
光是中場休息這一點?????誰有做到????但是公司會說~~你也有上廁所不是???
過得去就好了....真的~~~在搞下去~~產業只會往東南亞移動
剩下來的公司~~只有2種!!!福利非常好跟福利非常差快要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