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麼網友回覆才發現~原來主管沒有加班費是正常的因為我前公司只有處長、協理階以上是沒加班費的以下的都可以報加上查了勞基法,是說除了法定特殊職位、高階管理階與有特別簽約外,依法都必須按律給看來是我太天真了不過也是因為錢根本沒有多多少,所以才會覺得小疑惑一下這樣怎麼大家都OK呢?也想問問看看是不是大部分的台灣公司都這樣辛苦大家回文啦感謝~
writter01 wrote:看了那麼網友回覆才發現~原來主管沒有加班費是正常的因為我前公司只有處長、協理階以上是沒加班費的以下的都可以報加上查了勞基法,是說除了法定特殊職位、高階管理階與有特別簽約外,依法都必須按律給看來是我太天真了 當你把違法當成正常的時候,就說明你已經麻痺了。法律是最低的底線,現在一堆企業未達最低底線,大家都當正常,反而出來消遣那些希望至少達到最低底線的人,這才是台灣勞動權益低落的根本原因。
本司主管沒加班費, 但是可報補修 ;話說雖沒加班費,但年底分紅就高於底層 ;主管多兼了管理職, 薪資結構就不同於底層, 這會在不同的時期加補給你( 例如季獎金,年終 )如果沒有,,,那就可以領完年終換一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