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777 wrote:
我提供一下我的經驗
我本身是做HR
時常面試前往大陸的台幹
以前第一張機票也是由公司先支付
但是後來遇到有些人
確定要報到了、機票也開了
最後卻臨時說不去了
這時機票的退票成本就會落在公司身上
所以我現在第一張機票
都會要求報到者先行刷卡
再到大陸請款
這點我不認同,
那可以等求職者簽了工作契約在幫他買機票,
工作契約也可以指出, 如果買了機票無故不去造成損失, 這要求職者賠, 天經地義,
怎麼這樣的一兩個特殊例子, 就要把這不平等條約加到後面的求職者身上, 而不是用更好的方式預防,
如果因為這種理由要凹求職者先出機票, 我覺得太牽強了,
那乾脆叫求職者每個人簽張5萬的本票好了
我的同學在上市公司, 都是簽好工作契約 ,在台北訓練三天或一星期後,
看這個人合不合適,才會買機票
話又說回來 ,是不是勞方自己出的機票 ,到了國外 ,隨便資方玩,
求職者都要吞下去 機票錢又先被佔便宜
我同學就是這樣被錶過 ,一付到了國外你自費機票 ,我們就是吃死你的樣子!!!!!!!!!!
這種絕對有 ,一定有人也遇過 ,至於要不要賭 ,是求職者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