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無薪假真的是為了省資遣費嗎?

公司可以用考核跟績效來降你薪,降薪應該是合法的,要趕你走太簡單了。
請進 wrote:
公司可以用考核跟績效來降你薪,降薪應該是合法的,要趕你走太簡單了。...(恕刪)


減薪是一種勞動契約的變更,
如果未經過勞資雙方同意,
即使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契約事前規定:
「員工不適任工作」或「公司營業狀況不佳」時,
得減少員工薪水,
但是這樣的片面減薪已經違反了契約及勞動基準法,
因此只由資方片面變更(減薪)是無效的,
員工可以選擇不接受,請求公司依原來的薪資條件給付,
或是用書面通知公司,以公司違反勞動契約為由終止雙方勞資關係,
並且請求資遣費(注意:要在30天內!)
smkdavid wrote:
很多人都覺得公司放...(恕刪)

重點是公司可以搞你
你不簽可以把你調職或增加工作量
讓你受不了
你有聽過工程師被調去當安勤嗎?

加上不少人寧願減薪也不願意被資遣
因為四五十歲的人要怎麼找工作?
一般工程師或是作業員會找40-50歲的來嗎?
所以多數還是會願意接受公司的無薪假要求
這是現實面

而年資輕的當然就會自己轉職
畢竟要資遣費也會因為年資輕也只是拿一兩個月而已!!
比如做五年!! 以勞退新制去計算資遣費也只有2.5個月
Noitalerevitan wrote:
曾經有聽說某公司 ...(恕刪)

大公司很多會這樣啊
賺大錢當然會發獎金
但重點是要賺大錢不是那樣簡單

就拿華映來說
每月都賺大錢
他會不發獎金嗎?
不可能啊
但要他賺大錢有那麼簡單嗎?

bluemenco wrote:
你不簽可以把你調職或增加工作量
讓你受不了
你有聽過工程師被調去當安勤嗎?...(恕刪)


勞動契約的變更是要經過勞資雙方同意的
如果公司片面增加增加工作量或變更工作性質
勞工是可以不接受要求公司解除勞動契約
也就是資遣

很多勞工對自己有甚麼法令保障根本就不清楚
公司說甚麼就接受
不接受就自己離職

自己身邊有個例子
前同事非常懂勞基法
公司違法開除他想省資遣費後就去告公司
弄的後來公司不只敗訴賠了開除他後訴訟期間的薪資
還付了比勞基法資遣費更優渥的條件
才請得了他走人
不然他每天都準時來上下班
公司也奈何不了他
薪資還得照付
Noitalerevitan wrote:
曾經有聽說某公司 在景氣不好時 讓員工放無薪假

但是景氣好時 老闆把當時放無薪假的薪水補給員工


我的前前公司是沒有這麼好,但是在2008不景氣時,我們也有放無薪假,
而以往每年一、七月的雙薪、當然也就沒了,但是那時老闆有講,
若是之後景氣好時,會把這些沒給的補回來,不過當時跟本沒人相信。
結果後來景氣好時,隔年的一月五日,真是給3個月獎金
把去年一七月沒給的一次給足,加上本薪共四個月,而那時幾個離職的同事則是氣死了
看過垃圾勞基法之後你就會知道
勞工除了要求資譴費外根本沒有其他權力
有熟讀勞基法應知道資遣費是選項之一而已,
還可選擇繼續原工作,不接受轉職降薪等.

前面幾樓有人提到,
公司片面更動勞動雇用契約是無效的,員工可以提告且對公司受領遲延部分免為對待給付.
即訴訟期間若公司不讓您上班也要薪資照付,官司打贏了繼續回去上班領薪水,
勞動雇傭契約是沒有甚麼責任制的,上下班準時做事盡力就好,至於工作有沒有達到公司希望是公司的事.

按照法令來看公司"有"法定資遣事由想資遣員工,就必須給付資遣費,
公司若"無"法定資遣事由想資遣員工,就必須員工答應才可.
也就是若無法定資遣事由想資遣員工,應提出優於勞基法的條件,
讓該員工覺得離開比領資遣費更好才有答應的價值,
所以別輕易答應公司的違法資遣了.

weird@ wrote:
按照法令來看公司"有"法定資遣事由想資遣員工,就必須給付資遣費,
公司若"無"法定資遣事由想資遣員工,就必須員工答應才可.
也就是若無法定資遣事由想資遣員工,應提出優於勞基法的條件,
讓該員工覺得離開比領資遣費更好才有答應的價值,
所以別輕易答應公司的違法資遣了....(恕刪)


大大果然很懂勞基法
大部分勞工只知道默默工作
卻不知道法令的保障有哪些
公司最能合法資遣員工的時機
只有虧損的時候
如果賺錢時想以業務縮編或不適任來資遣
打勞資官司時敗訴居多
因為公司要舉證
而法律上有句名言"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不過大部分公司也吃定了勞工因為怕找不到下份工作
所以不敢告公司的心理
smkdavid wrote:
很多人都覺得公司放...(恕刪)


建議你先看看這則新聞...

事情沒你想像中簡單

資遣費不是想要就要的到

如果法規有用..就不會有一堆公司叫你加班不付你加班費的公司了

華映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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