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替代役」上路:起薪 19.5K、綁 3 年,工商團體直呼好棒棒!


蘭陽橋鄉村別墅 wrote:
5月的舊文了,資訊...(恕刪)


行之多年的政策

重點在企業用多少起薪簽下員工

政府只規定最低薪資

話說當義務兵比這更低

早期招碩士電資類,普遍在40k左右才能找到不錯用的研發工程師,但規定起薪比這更低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突然讓我想起來也許...(恕刪)

我也想看一看
台灣這麼多政治人物
官面上說的冠冕堂皇
一副勞工戰神
遇上財團就轉彎

看看柯P會不會也轉彎??
「產業替代役」問題不是19K,而是國家能不能仲介你去企業打工?

文/周奕成

我後知後覺,今天才看到產業訓儲替代役的舊聞。但我要提請大家注意。

這不只是19.5K的問題。也不是役男是否自願的問題。而是國家有沒有權力這樣使用兵役制度的問題。換句話說,就算是195K的薪資,就算役男每個都搶著做,國家也沒有權力可以這樣使用兵役制度。

役男是基於憲法義務,依照兵役法服役。國家徵兵要符合必要、平等原則,不是隨便就能叫人民服役,更不是隨便可以叫役男去做什麼事。

替代役的由來,是基於人權替代役,最早是因為宗教信仰,某些人不能持有武器受軍事訓練,為了讓他們免於妨害兵役罪刑,就發展某些非軍事的替代役。這是人權理由,可以接受。

後來是研發替代役,國防科技需要受過專業教育的人員協助研發。這是國防理由,(雖然有公平性的爭議)可以接受。

再來是一般替代役,包括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公共行政役等等,就是以過剩的兵源人力來填補公務機關的缺口(未必真的有缺口)。這已經脫離兵役制度的目的了,但還有公共服務的名目。

最後是產業替代役。這完全不是國家徵集人民服役的正當理由。

重點不是價格,而是不能轉賣

兵役牽涉到人民為了保衛共同體而付出時間甚至犧牲生命的承諾,是國家和人民的契約關係裡面最重大的一項。

國家可以把人民為了保衛共同體而做的承諾,拿來當作勞動力商品,轉賣給私人企業嗎?還從中牟利?

在這裡我都不提廉價不廉價。因為重點已經不是價格,而是國家根本無權轉賣『人民為保衛共同體而同意服兵役』這份崇高的契約。

這裡出現一個非常卑劣的情況。國家因為安全需要,要求(部分)人民服役來保護共同體。人民犧牲了很大的個人權益來滿足國家的要求。

結果國家以『現在不需要那麼多兵,但為了公平你們都還是要來當兵』而徵來的過多的役男,當作勞動力商品,轉賣給企業。而且還從中抽頭。

國家仲介讓你們去企業打工?

國家的態度似乎是:「你們都要來當兵,但國家用不到那麼多兵,也養不起你們」;「反正當兵也是浪費時間,不如國家仲介你們去幫企業打打工,大家算三贏」。

這是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義務的原意嗎?人民在服役期間就是任由政府轉賣的商品?

提出這種法案的行政院、內政部、役政署,通過這種法案的立法院,難道未曾察覺這裡有合憲與否的問題?但我沒查到有爭議的資料。律師們、法學者們,有沒有人爭議過合憲性問題呢?

七八年來是市井賣藝人,和政治事情很脫節。如果各位法政菁英已經有爭議過,請恕我無知。如果沒有爭議過,請容我表達憤怒和困惑!

因這個國家,對它的青年男子以青春生命來達成憲法義務,這樣崇高的承諾,竟如此濫用和輕賤!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ray0808_pilot wrote:
「產業替代役」問題...(恕刪)


個人已役畢,但理解國家有當然權利因為不同的考量安排替代役!因為不是所有人都適合戰鬥部隊,而如果其專長能滿足其他迫切需求則更有貢獻!模仿遊戲中的圖靈因能發展新科技而破解德國密碼,其重要性比一個師的建置還更高吧!產業替代役是能滿足業界與役男人力媒合,少數人卻又要扭曲政府的美意,不然你們看明年政黨輪替後是否會廢除?況且役男是根據其自由意願選擇參與,為何又要扭曲成為污名化政府?


Lucky12 wrote:
個人已役畢,但理解...(恕刪)

這是政府可不可以的問題
不是每個人適不適合戰鬥部隊的問題

政府不應該把國民奉獻給國家的義務性條件
轉讓給私人企業做為牟利之用

台灣會如此敗壞
就是因為法治不明,由上到下遊走憲法模糊地帶
法條定的超多超亂
但確實遵守並嚴格執行
卻無法做到
我自己是交大畢業(很久很久以前)
當時也是一堆人勸服國防替代役 綁四年
但是 我們同學都知道 早退伍 早就業 薪水一定比較高
所以 沒人去替代役

你覺得錢少 就直接服兵役 一年不到就退伍 早早去產業界賺錢
不想被操 就綁三年去服役
你有選擇阿
又要錢多 又不想服兵役
你當總統好了
老實說,一堆在批評的人,真的懂這個是什麼嗎?

也懂現行的研發替代役嗎?

基本上,私人公司都會補滿

什麼是補滿自己去GOOGLE吧...

我還真的沒有看過沒有補滿的公司...

拜託,不要這麼見獵心喜好嗎...
不想下部隊被操浪費生命數饅頭,這似乎是不錯選擇,以前公司也有找兩個研發替代役的,

等到役期滿,也是繼續留下,現在都當到部門經理了,

照他們說法,因為也是讀相關科系,服研發替代役剛好讓他們能從理論學習銜接上實務操作,

要不然選擇去服一般役,搞不好當完兵,學校所學都忘得差不多了~

oldchang1205 wrote:
我笑了,一個已經實行2、30年左右的兵役規則(國防役->科技替代役)
從以前被罵獨厚理工科....到現在擴大給各產業辦理就變成惡法了....

首先呢,以前國防役第一年也是只有萬把塊(軍中薪水),但是一般任用公司會將其補滿到公司新人正常薪水...
理工科學生也均以有補滿薪水的公司為目標,若公司無補滿絕大多數都招不到人,現在一般學生申請產業替代役不是也應該依照辦理?
還是文法商的學生都有被虐狂,寧願低薪也不想當兵? 其實現在役期真的不長 當一般兵或者一般替代役是更好的選擇...
...(恕刪)


國防役從一開始就是一大問題阿 ..

我一堆同梯軍校受訓完就是國防役 ..
我是下部隊 .

替代役也是

那憋人可以去當替代役 ?

Lucky12 wrote:
何有圖利之嫌?...(恕刪)

替代役的產值是誰拿走??
可別跟我說是國家或政府喔

這樣說好了
如果賈伯斯也服產業替代役
依他的產值
假如政府將她三年免費送給企業
那企業是賺到還是賠錢??

記住一個原則
天底下沒有一個老闆
會要一個對企業沒產值貢獻的"替代役"

這沒有圖利??
服兵役與產業替代役有個最明顯的差別
可以證明政府無權轉介人民
所謂"義務"
就是某類原因,迫使人民必須付出一定的責任替公眾服務
服兵役是保衛國家(這是服兵役的契約精神,所以對於不付出的人,政府可以提起公訴)
但產業替代役是替私人工作
任你如何辯解
這點是不可能改變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