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R最棒 wrote:
馬總統8年有為勞工...(恕刪)
所以從雙週84修為單周40(砍7天國定假日)
最低工資調到20008元
提高未製備出缺席紀錄表罰款 等等
這些是全國做夢嗎???
修法本來就是充分討論,想要多方討好就像現在這樣子
修了法萬物齊漲,這樣叫做有做事??
kindkill wrote:
一例一休上路3星期,...(恕刪)
kindkill wrote:
一例一休上路3星期,
看到南部的資方就是2種
1.給你放假,為了符合勞基法,像加油站,連鎖麵包店都是...聽過麵包店說一個月少收800萬,台北有要週日開,但是南部沒有聽說
2.我就是違法,願者上鈎.
像作二休二,月工時168,就是舊例,新例是160,會調整嗎??
看了這麼多,
我只有一個想法..
資方只想,休假0薪水0,就連付出時間勞力的加班費他也不想付,才會有那麼多取巧,
補休啦,調店啦,減薪啦,業務就加業績才可以拿到紅利啦....
今天報紙還寫說記者跟總統要一例一休,總統叫他自己去跟資方撟...好像就是頭洗一半,資方守不守規矩,不關他的事
還有員工問老闆一例一休怎麼休,老闆回她:全公司只有你敢問!
長期低薪,資方也要負責,賺了錢就塞口袋,這是有數據的,不是有10萬20萬的工作,你作得起嗎,這是2回事
一樣的工作,美國多少,日本多少,韓國多少,乃至曾經落後台灣的大陸又值多少錢??過5年10年,是不是印尼越南也就超過台灣,台灣變成全世界低薪國家前幾名.
如果真要加薪,除了加高基本工資,應該別無他法了...
那些只要奴隸的不良資方,倒了就倒了,別再害人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