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例假日不得加班怎麼辦??

泡麵王子^.^ wrote:
星期天按規定不能加班
但因為要舉辦活動的關係
必須連續兩個六日到北部出差
公司給四天的補假
請問該怎麼做才能讓公司不違法又不會影響自身權益呢??


星期六休息日加班--> 8H以上就2倍薪水
星期日例假日互調(與週五互換)改為上班日--> 8Hr內沒有加班費
星期五變成你的例假日 --> 休假.

不違法, 你有賺到加班費, 你有休息到沒有連七造成過勞風險

皆大歡喜.........
所以說例假日是可以隨時調動的

泡麵王子^.^ wrote:
我們公司很守法並沒有...(恕刪)


法規解釋令上有要求要有固定週期去看七天至少休例假一天
也就是每七天一個循環是怎算的
很多公司用行事曆的 週次來呈現
不過也要約定好 一週的開始是禮拜一還是 禮拜天

泡麵王子^.^ wrote:
所以說例假日是可以...(恕刪)


要不然你假日怎會看到在工作的人?

而且麻煩請自已去了解勞基法規定吧,不管是你勞工老闆
那些報紙新聞有9成以上一例一休的事都沒關係且資訊是錯誤的



泡麵王子^.^ wrote:
所以說例假日是可以隨時調動的


可以每一個週期去調整(這裡的週期指的是未實施變形的一週或有變形的2週、8週、4週)
但是要注意就是 前後的例假日 不可能間隔超過七天

你的活動是續績兩週的
所以第一週若是週五先休了,那第二個週五之前也要再休一天
才可以避開連七
neep wrote:
法規解釋令上有要...(恕刪)

這是固定的
我說的臨時有工作也可以臨時調整例假日
並不是長期如此
我知道長期是可以排在一週的某一天當例假日
現況是六日都是正常休假
臨時兩週六日都要出勤
這樣也可以調整例假日嗎
neep wrote:
你的活動是續績兩週的
所以第一週若是週五先休了,那第二個週五之前也要再休一天 
才可以避開連七

如果這樣
那第三週恢復星期天例假
不就超過7天沒休假了嗎
一例不是例假日(週日)不然是什麼日,亂七八糟的解釋,莫名其妙。
按照妳的說法是連續工作10天以上到達14天吧!應該違反勞基法了吧!但是妳可以詢問勞工局,好像勞資雙方協商同意應該可以喔!但公司給的補假好像不太對,若要避免違法,建議詢問勞工局,避免觸法。
看你這樣回的情況 不甘心被凹 才對

直接打勞工局

網友的話你也不會相信

真心覺得不用浪費時間 問勞工局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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