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orce wrote:
其實員工組織工會的...(恕刪)
說的沒錯...
但其實就臺灣的勞動環境而言,是對臺灣工會相對不友善的,除了工會法上的許多的規定之嚴格被學者稱為根本是「工會監督法」外,雇主對發起工會的勞工充滿猜忌,甚至有雇主先扶植親資方的傀儡工會(又稱假工會、黃色工會),資方也可能經由操縱工會幹部選舉等方式控制工會,甚至雇主會藉由不當勞動行為(例如不准許工會幹部請會務假、對於兩個以上的工會給予不公平的待遇與支持等)打壓工會,雇主的虎視眈眈常常使工會難以成立,就算成立也往往非常羸弱的。
比起歐陸國家的工會,臺灣在工會發展上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並不是說組工會就要罷工,德國雖然在歐洲算是罷工最不頻繁的工業國家之一,但是他卻是勞資雙方協商最發達的國家,勞工們只有凝聚在一起,團結力量大,才能夠以相對平等的地位向資方展開協商或談判,得到合理的勞動條件,而不至於成為用過即丟的拋棄式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