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間黑心的公司,只會苛刻員工。
私校路過
作6年,特休3天
虛無漫遊 wrote:
剛打電話問勞動局對方(恕刪)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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