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之網 wrote:
那些努力的年輕人絕對...(恕刪)
幹嘛把話講得那麼明

等等你又被冠上資方打手喔! 加油啦!努力就會有機會的!
Gil Grissom wrote:
如果你這麼行,麻煩你當個模範資方來看看,全都依勞基法來做最好還能比照公務員升遷制
一間公司這麼大,老闆不是千手千眼觀音可以處處都做得好而不犯錯
如果你要用一則新聞去評論斷定一家企業是惡質的,是否太過武斷?
看事情不要只看一面,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有待改進跟進步,老舊的法條根本跟不上時代的腳步
還有,台灣是有人才,但大多是只會講不會做的人才,我說的"做",不只是做事的專業還有包括做人的道理
"人才"請不要問我說出不出得起錢,不然我請問"人才","人才"能給我多少的回收跟收益?
在社會是利益交換,有緣分的就當工作夥伴,沒緣分的就是雇主跟雇員關係
MJ938 wrote:
主管曾說:學歷跟能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