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yeu wrote:
你也好棒棒,一付從...(恕刪)
你是不是魯蛇,坦白說只有你自己知道
我很少對這種事情發言,畢竟要說服人的觀點很困難
不過昨晚在解決問題時,有感而發寫了一下
當你在討論制度以前,是不是應該先了解各個制度的來源?
當你在羨慕該制度很好時,是不是能反過來自己也去拼一下?
你文章裡面提到年金存在問題,但是沒看到你寫了什麼樣的問題,而你是否真的清楚明白問題的原因?真的是因為這些抗議人士的關係嗎? 換個角度問你,和你我有切身關係的勞保,在前幾年也提到會倒閉,因此要延長投保年資!請問你真的明白原因在哪裡嗎?我並不期望你了解或知道,因為那真的蠻耗費時間的:)
契約的制定是攸關兩個簽訂者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面片面修改就是違約!!不論對象是政府或是企業。
較高的所得替代率是一定要更改的,這當然毋庸置疑,但是並不是從過去的那些人身上更改,這是一個基本的規則(過去,學法律有提到不朔及既往),你明白原因在哪裡? 如果真的清楚前面這句話,後面這句『唇亡齒寒』可以再思考一下。你應該還是不了解這句話的涵義,那也沒關係,寫了也只是希望未來有一天你可以理解,畢竟總是要種一顆『希望的種子』by 聞腋青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