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andshiue wrote:
我覺得你抱著別人也沒...(恕刪)


嗯..謝謝各位的意見

我知道我沒有做好交接就辦離職也是我的疏失

畢竟這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先前的工作有辦好交接才走

現在這份工作其實早就想走了,不過一直都沒提出來,就這樣做了半年多

因為也沒時間去找工作,就想暫時撐著 (不然薪水很少、又沒年終真的很不想呆)

可是家裡剛好有人生病、而學校在加退選時我又跨部選到了日間部的課 (我是進修部的大學生)

這兩個因素是讓我有想要馬上提出辭呈馬上走的原因


因此,第一天我向主管提出辭呈,可是他不答應、不想簽字

我也照平常一樣把工作都做完、比規定的時間晚下班才走

第二天我再去找主管談,他一下子說要再做2天等交接、一下子又說半個月、一個月的

最後,我受不了這種反反覆覆的說詞,堅持要走

他才不高興的在辭職證明上簽了字

我要走前也問了人事部的一位助理,她說不會扣錢

可是我的前主管在過了快一個禮拜才告知要扣押上個月的薪水並要交接10天才肯給我

讓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為我2月有正常上班啊!要扣我也希望是扣3月的部分,甚至3月的薪水不拿我都不care

畢竟要算曠職、沒有交接也都是3月的事情...是我個人的錯


我想,後天請假直接去那間公司談比較快吧!

謝謝大家。
前天打給前公司..
不過接電話的說人事部主管請假、我的前主管在開會

今天再打一次,人事部的主管就說:「我沒有扣你錢啊!你過來辦完交接我就會把2月的薪水給你」
我跟她說:『你這樣也算變相的扣押薪水啊!根據勞基法的規定blabla的..』

她就說:「我不想聽你講啦!」 然後就把電話拿到一旁不理我..

我打電話給我男朋友,問他該怎麼辦..
他聽了之後很生氣,先念我一下再罵那個人事部主管
(因為原本他就很氣我把事情搞成這樣)

他叫我先打電話去問勞工局,然後再打給那個人事部主管
跟她講,她若不處理我就要叫勞工局來處理

後來勞工局的人教我說看對方能不能用一天的時間來辦交接
如果不行的話,他們再幫我處理

後來我就跟那個主管說了
他最後答應我用半天的時間交接,不過錢要等到4月才能拿到
(他本來要我用至少1個禮拜的時間交接,我跟她說勞工局的事情,他才妥協)

那我去辦交接之後
除了離職證明外,要不要寫類似切結書的東西呢?
如果要的話,該怎麼寫呢?
我怕到時候交接完他們又翻臉不認人..

最後,謝謝給我意見的各位伙伴
謝謝^^ (希望能拿到薪水)

kaiya wrote:
前天打給前公司..不...(恕刪)

我只能說,你實在是太好講話了!!
如果是我,絕對不滿意四月才拿薪水

要資遣人都是當天走當天拿支票
為何你的薪水要拖到四月
沒有麼作帳困難的問題, 有問題是他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
而且一定要是即期支票


不管他提任何切結書,都不要簽
如果他以此威脅不給你離職證明
你就當著他面打電話給勞工局!!


提供你參考;

1. 既然你已經花半天交接工作,記得這次要拿離職證明.
2. 要求當月就要拿到二月份薪資,否則找主管機關申訴.
3. 經過這件事能讓你長智慧-----公司離職流程還是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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