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andshiue wrote:
我覺得你抱著別人也沒...(恕刪)
嗯..謝謝各位的意見
我知道我沒有做好交接就辦離職也是我的疏失
畢竟這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先前的工作有辦好交接才走
現在這份工作其實早就想走了,不過一直都沒提出來,就這樣做了半年多
因為也沒時間去找工作,就想暫時撐著 (不然薪水很少、又沒年終真的很不想呆)
可是家裡剛好有人生病、而學校在加退選時我又跨部選到了日間部的課 (我是進修部的大學生)
這兩個因素是讓我有想要馬上提出辭呈馬上走的原因
因此,第一天我向主管提出辭呈,可是他不答應、不想簽字
我也照平常一樣把工作都做完、比規定的時間晚下班才走
第二天我再去找主管談,他一下子說要再做2天等交接、一下子又說半個月、一個月的
最後,我受不了這種反反覆覆的說詞,堅持要走
他才不高興的在辭職證明上簽了字
我要走前也問了人事部的一位助理,她說不會扣錢
可是我的前主管在過了快一個禮拜才告知要扣押上個月的薪水並要交接10天才肯給我
讓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為我2月有正常上班啊!要扣我也希望是扣3月的部分,甚至3月的薪水不拿我都不care
畢竟要算曠職、沒有交接也都是3月的事情...是我個人的錯
我想,後天請假直接去那間公司談比較快吧!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