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評理:合夥拆夥的問題(11/30更新)

股東認賠,請不要再追殺。

老實説:樓主缺現金嗎?

208喵喵 wrote:
股東認賠,請不要再追...(恕刪)


合夥的生意好聚好散, 要是你已談到14萬的話簡單的處理掉就好,切記書面的文件要簽妥不要後面惹麻煩.
就我朋友碰到的例子, 5%的股東真的要搞你可是有辦法搞到你受不了的, 合作拆夥以不撕破臉為優先考量.
有一點很好奇...

創業資金120萬(對方入股20萬,佔1/5)

為何要找人"合股"?(20萬找不人借?)

為了20萬...公司多一張嘴,是否划算?

Rodis Remix wrote:
有一點很好奇...

創業資金120萬(對方入股20萬,佔1/5)

為何要找人"合股"?(20萬找不人借?)

為了20萬...公司多一張嘴,是否划算?




aefs2000 wrote:
您意思是不用退他 16 萬
退 11 萬是合理的囉?
感謝回覆 ^^ ...(恕刪)

你們有賺錢,硬體折舊扣除,是退他 16 萬才是合理.
只退 11 萬就不合理.折舊扣太多.

上篇引你文的該用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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