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我自身的經驗,我面試人如果當下覺得不太合適, 我都會說回去等通知,如果真的離我們的要求太遠, 我會直接告訴對方, 應該不適合我們單位.如果要內部討論, 我會說會給你個電話回覆, 如果我這樣允諾,不論用不用, 我一定打電話(親自), 因為我承諾過.今天樓主的疑問是, 如果對方承諾過, 為啥不打電話?直接一開始說 "回去等通知" 不就大家有默契了嗎?我也是希望能直接一點, 能用就說, 不能用就明講, 有個簡訊或email也好但....這就是現實, 世界不可能都依照我的意思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