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avona628 wrote:
這是未審先判嗎?
就算多麼顧人怨
不給人家薪水是對的嗎?
把出勤卡拿走這樣是正確的嗎?
就算再怎麼顧人怨
公司也叫他走路了
連薪水也不願意給人家還要叫人家檢討自己是不是顧人怨
難怪台灣那麼多無良企業
就事論事好嗎?
工作態度差,老闆可以罵,公司可以解雇
可以不給人家薪水嗎?
你要不要先去看一下眼科
樓主事實上有拿到薪水
而且是因為有人把出勤卡拿走
導致會計無法計算
是公司不給嗎?
何來什麼無良企業之說
你也是未審先判囉



jackelhou wrote:
你要不要先去看一下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