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無論怎樣 【雇主都不能扣留薪資】
就算你離職、工作失誤 間接造成公司損失
這些賠償都是再另外談給付的,絕對不能從薪資扣
你穩贏!!
我是HR,薪資被前公司扣留兩個月
我才口頭說12/5號我沒收到薪資,你也不用匯給我了,我直接就寄存證
結果隔天中午馬上匯到我戶頭
(重點我明明九月底走,她匯款明細寫11月薪資,我明明沒去公司了,哪來11月薪資,如果她寫九月薪資等於自己挖洞給自己跳,九月薪資12/5號匯,此案件雇主明明知道扣留薪資違法,所以才會把薪資月份更動,我是拿到錢了便做罷,若是我執意告,我也還是穩贏,我10.11月明明沒出勤紀錄,哪來的11月薪資???)
一堆雇主明知違法 但就是要吃軟弱的員工
一個月薪水不要? 就是有你們這種勞工 才會寵出這些老闆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