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打聽主管與這位同事的關係,如果主管希望他走,就不要幫他送假單了,讓他曠職,讓公司或是主管警告他,連續三天或是不連續一個月內達六天也可以不付資遣費請他離開…(若他手上有什麼他人無法取代的技術,請先想辦法學下來。)
這個眼不見為淨我親身遇過最扯的可以一年請假超過半年! 沒事,底薪領爽爽不爽就礦班事後請假!沒事這中間大家都抱怨太誇張終於幾年後有人(主管-別組的)跳出來要把他砍了(逼退)絕招來了 他媽媽來公司下跪 兩人一起哭公司又讓他請假半年半年之後來上班,終於收不了大家的冷嘲熱諷 自己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