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公司的新規定,這樣有犯法嗎


天宇遇到雄 wrote:今天公司出的規定 要我們簽名 他這樣規定...(恕刪)


小牧之家 wrote:
當勞工繼續工作符合...(恕刪)


資料引用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這是規範在勞基法裡面??有法條效力嗎 ???

還是這協會是資方的單位???
還算合理阿,年假也可跟長假一起請,只是要求你們是請長假後而已

keating26 wrote:
10天很多嗎? 我這個部門,超過一半以上特休有20天以上
主管特休更高達42天 ...(恕刪)

工作年資要滿25年才有30天,而且特休最多也只有30天好嗎?
像我工作年資30年同樣還是一年30天,那來的42天特休啊!
LKK徐 wrote:
工作年資要滿25年才有30天,而且特休最多也只有30天好嗎?
像我工作年資30年同樣還是一年30天,那來的42天特休啊!...(恕刪)


有些公司會依職等多給一些算是福利
勞基法規定的是下限,多給是員工福利並不違法
多給幾天假公司又沒啥損失,又不是要求多發點獎金這個才會哇哇叫

我們也是未滿十年就有超過20天的特休,當年休不完還可遞延
一次連請5天休個9天、請10天休16天剛剛好而以,不這樣休的話特休用不完

結婚那年還給它請兩次連續3週的連假
請個15天假可以連休23~25天,可以飛一趟歐洲好好放鬆渡個假

天宇遇到雄 wrote:
今天公司出的規定要...(恕刪)


台灣的勞基法是惡法

台灣的勞工對公司是假仁假義、沒有認同感

不論老闆有多好、福利放再多

員工永遠想爬到老闆頭上尿尿

看板大PO圖、放連假前要趕工所以不要休前面休後面

後面愛怎麼休就怎麼休、這很好啊!

這有什麼不對?

不對的地方在於"老闆不找我商量就公布",資方爛透了!!!

但是,您想過休在連假前有多討厭?您有先商量過嗎?

您知道長假期前趕工是常態嗎?

知道那您還故意請假

那您不是故意找挨罵?

我不是資方、但我覺得這合理,又不是"不准休假"!!!

勞工朋友們、除非是無良老闆,不然公司福利那麼好了還要嫌?要惜福啦!
chiang : 下次還是選擇網購好了,沒事別再到百貨公司玩具部,那很可怕! [orz]
tony0223 wrote:
台灣的勞基法是惡法...(恕刪)


這擺明就是不準休假.....

你真的當過員工嗎???

正常來說...在不影響公司營運範圍下......

那為啥要增加休假難度

不是應該員工本身跟代理人或員工間協調嗎??,

或是公司制度上跟本就有非常大的問題,不願多請一個人....

只要少了一個人營運就出問題.....

這種公司不在少數....

以前待過一間公司,你愛怎麼休都行....

因為公司基本上政策就是會有個位置是 4 hr /天 會是待命中,

不會將人力排到吃緊,

以防萬一突發事件,才有人力調配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想到某同學退伍後
就在南部某家族工廠上班
年資算一算應該有15年吧
不過特休僅7天

這樣算很好了啊
之前小弟的公司
特休都有給 通通不給放
應該說 平時的假日都放不完了(加班無上限)
哪輪的到特休

當時公司隔週休(還未正式周休二日)
我一個月只休四天
主管還說 我是單位上放最多天的
聽到這個消息 當月份我就知道這個公司
吃人不吐骨頭 哈哈
中國廚藝學院 wrote:
以前在一間電子公司上班

同公司一個歪國人

一請就是兩個星期、三個星期

一般員工只要三天以上就要總經理簽名

總經理還會問一下要幹嘛

擺明吃定你...(恕刪)

有些人..公私安排得宜..
因此..看別人可以長假..自己不可以..覺得不公平..

但想想是否有以下這些例子..
某些員工只想自己的利益..根本不管小團隊的共同負擔與公司運作..
例如..農曆大掃除..這個要提前請假..那個要提前請假..說穿了就是不要掃..
又如..旺季人力每個人都很累..這個要特休..那個要要特休..說穿了就是躲高負載..

無論是為了保護沒請假的人..還是為了公司..
同一個公司..不同的小團隊或不同的部門..
只因為..有幾個很會算計的同事..
那個小團隊..或是那個部門的請假規定..就不一樣..
說難聽一點..就為了那幾顆老鼠屎..
說不定全公司的請假就被那幾顆老鼠屎..搞到烏煙瘴氣..

不要老是罵資方..
也要想想..勞方可能做了甚麼好事..
資方只好在合法的範圍內做出規定..
卻被勞方說成"都不當人"..

很多人也有疑問..當初那幾個老鼠屎不是走了嗎?
為何..規定還在?
答案是:低階的、生產線OP..規定改回人性化..老鼠屎就會再現..
雖然不願意這樣說..還是得實話實說..有時候22K..也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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