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貓騎車 wrote:
為什麼不直接問HR...(恕刪)


每間公司的HR專業度各有不同

我也曾問過這種特休的問題,後來HR跟我說"這特休或是加班的規定,會由你直屬主管跟你討論出來喔"

我公司算法
報到日期到年底:2015/6/22~2015/12/31 (算6個月年資)
2016/01/01起 就有3.5天特休
2017/1/1還在公司(就有七天特休)
一般特休都以年度結算
比較好控管

jeffj741 wrote: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恕刪)


2選1

你可以理直氣壯的跟別人說前公司的不是
在業界,被人在後面說你的不是

看看哪種比較好

ken1214 wrote:
2選1
你可以理直氣壯的跟別人說前公司的不是
在業界,被人在後面說你的不是
看看哪種比較好

所以說台灣勞工權益很差、資方不守勞基法是正常的
勞工的壓力不只來自於資方,還有其他勞工補刀

jeffj741 wrote: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恕刪)

要問你們公司才准
以前大學時在連鎖超市打工,後來畢業收到兵單
經理就讓我提前走,扣掉特休剩下的3~4天工作天
經理直接送我,照算薪水,我覺得除非遇到惡老闆
不然平時工作認真不會跟你計較那麼多的能給的都會給
我們公司的算法是滿一年開始有特休,
滿一年後到該年年底依比例給假,
次年開始才給完整的7天,
該案例6/22到年底可休3.5天,
若6/30號離職,
會給你休27~30上午,
30下午進公司辦離職手續!
特休每家公司算法不一樣
例如今年6/1到職
有些公司是明年的6/2開始給你七天
有些公司是7(特休)/12(個月)*7(今年剩下的月份)=4(今年實際能請特休的天數)
所以要問人事才知道是哪一種

jeffj741 wrote:
我在2015/06/22進到公司
原則上2016/06/22是剛好滿一年,享有特休假七日

倘如我是2016/06/13提離職 離職日2016/06/30


依小弟的邏輯,6/22 才有7天特休

但是,那7天特休是之後一年的

所以需要7/12計算依比例

6/30離職...我想你還是不要去算好了

一天都還不到

不過還是問一下貴公司規定
相關規定請參考勞動部網頁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表

5.範例
(1)甲勞工於A公司之到職日期為100年3月24日,繼續工作至101年3月23日屆滿1年,雇主應自101年3月24日至102年3月23日止,給予7天之特別休假,縱若勞工於101年4月30日離職,仍得請休該7日之特別休假。

jeffj741 wrote: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大
我在2015/06/22進到公司
原則上2016/06/22是剛好滿一年,享有特休假七日
倘如我是2016/06/13提離職 離職日2016/06/30
那是不是說23號之後就可以不用來上班
雇主也必須完整給我整個六月的薪資呢?
請教各位了!
謝謝
確定6/23工作交接的完嗎?
需看工作性質及公司規定把工作交接完
已向公司提離職了嗎?
6/23前提離職,公司讓你立刻離職就不可能滿一年,更不可能有特休及當月全勤。
6/23提離職,公司要你上到7月初才能走,如果有新工作就不能7/1報到,很有可能就不用去報到了。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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