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qbyobo wrote:
小弟之前在台灣的公司裡是個業務工程師,公司主營的是防火工程,
平常成功賺錢的獎金也不會超過總體工程合約的5%(一般都是小工程頂多百來萬),具體數字沒記但反正獎金的錢不多,但有一個案子被倒帳了,加外包的施工費要38萬多。
公司叫我要賠30%要11萬多,我進公司領到的獎金加起來都沒超過10萬,結果一下案子倒掉就要我賠11萬,我實在是無法接受。...(恕刪)
這是什麼鬼,當然不合理。
有賺分你一顆芝麻,有賠你要分攤三分之一?
是勞動契約裡寫的嗎? 你當初怎麼會能接受這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