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呆帳,公司要員工分擔30%合理嗎?


jaqbyobo wrote:
小弟之前在台灣的公司裡是個業務工程師,公司主營的是防火工程,

平常成功賺錢的獎金也不會超過總體工程合約的5%(一般都是小工程頂多百來萬),具體數字沒記但反正獎金的錢不多,但有一個案子被倒帳了,加外包的施工費要38萬多。

公司叫我要賠30%要11萬多,我進公司領到的獎金加起來都沒超過10萬,結果一下案子倒掉就要我賠11萬,我實在是無法接受。...(恕刪)


這是什麼鬼,當然不合理。

有賺分你一顆芝麻,有賠你要分攤三分之一?

是勞動契約裡寫的嗎? 你當初怎麼會能接受這種條件?



這個入職的時候
如果沒有合約註明應該是違法的吧?
不然下次公司虧錢要你貼錢不也變成可行了...
這跟分幾%應該沒關係了
分幾%就要賠也太詭異了
電子業賺錢分紅之後,虧錢開始要員工貼錢給公司嗎....
既然這樣
何必繼續待

以前我也應徵過類似的業務
還好我有問
我回答老闆:我是來應徵工作的,不是來應徵股東的

要插股就自己找股東開公司就好
為何還要上班打卡被老闆罵
apullea wrote:
業務負責接但是 做...(恕刪)



所以我說現代思維跟十年前的思維已經完全不一樣了


現在就是不要幹老闆

幹員工就0風險

頂多錢少事多離家遠而已


但好像又不是這樣

現代人就是要錢多事少離家近然後外加0風險

真好康 有好工作不如告訴廣大網友造福社會吧



大公司業務基本上權力很小 就跟大家說的一樣 老闆或者主管做風險評估跟決議要不要接

同樣的業務的獎金也高不到哪去 頂多最後結算盈利抽%

而盈利抽% 又有分 有收到錢才發 所以呆帳是不發 或者案子成交結案就發無關乎 呆不呆帳 但後者獎金可能更低

比例原則?? 沒錯 但誰去界定怎樣的比例是正常的



而小公司 給予業務權力通常都很大 獎金很高 底薪很低 甚至沒有 但契約就是明確的

該賠多少就是賠多少 公司為何要負擔

甚至很多還在跑的業務 根本沒有掛勞健保也沒有特定哪個公司

這就看一開始契約怎麼定 不要一天到晚說啥合理不合理 不合理就不要幹

不要接了做了才在哀哀叫

我不會說這份工作你不做還有千百個人等著做這種話

但爛工作邊喊爛還一直做 這才叫奴性


要說明白點嗎?


保險業務

年輕一輩的現在都是跟著母公司在推業務 薪水低的可憐 獎金也低的可憐

老一備的業務 根本沒有指定哪家保險業者 哪家他都賣 給客戶選擇性更高

他賺的就是業務獎金而已 而收不到保費怎辦呢

很簡單 業務了解情況後 看是要幫客戶墊 還是解約後賠償給公司獎金
貓老闆
合理做法是,該筆獎金扣回,因為沒收到款意味著業務沒處理好,其餘部份老闆承擔。如果老闆要你負擔30%,去跟勞工局說去....
有抽%領到錢了 公司虧損還要繳回
想也知道不合理,
請公司自負盈虧,不然就不要發獎金
雖然我不知道這樣說對不對⋯⋯⋯

你是賣車的業務

賣了一台100萬的車有5萬獎金

交了車卻沒收到錢

公司要你賠25萬車款(成本75萬)

這有那個地方不對嗎?

sam208987 wrote:
雖然我不知道這樣說...(恕刪)


抱歉

現代人就是覺得不對

老闆應該要知道買車的人負擔不負擔的起 老闆應該去請偵探作身家調查跟該人的信用程度

如果負擔不起 就不該讓業務去交車

如果交車了 老闆就應該摸著鼻子 損失 75+5萬 最好的情況頂多損失75萬

就是這樣
貓老闆

kahnmao wrote:
所以我說現代思維跟十...(恕刪)

活在當下好嗎,過去只能用來緬懷...
mariase wrote:
活在當下好嗎,過去...(恕刪)


是的

活在當下 當下是什麼

合理 不合理 誰說了算

緬懷過去沒甚麼不好 過去有很多好的事情

過去的員工負責任 現在的員工不想扛責任 過去比較好 現在是正常?

當下吃牛肉 很好吃很美味 入口即化超滿足

事後付款 貴的要死 幹在心中口難開 只好上網求暖


到底是牛肉沒公開價格 還是明知道還是愛吃愛抱怨呢


規定 規範 法律 越來越嚴謹

造就了一群不會判斷是非好壞的人

反正什麼都搬政府出來面對出來解決就是了



吃虧的時候才會想到 怎不去預防吃虧呢


簡單來說

有沒有簽這些獎金跟罰金的事項合約

沒有就告 有就不要說不合理 自己愛簽 怪誰呢

簽了吃虧了才說不合理



貓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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