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要看你現在擔任的是甚麼工作及位置
擔任的是基層的新進員工,若過了試用期而沒有加薪,我會向熟識的同仁他們的狀況
他們曾經有加薪而我沒有,我會考慮離開,因為我覺得做的不錯但卻沒有達到公司的認同,彼此有著認知落差會難相處,或著還會繼續發生類似的情事,
若他們也不曾加薪,那麼我會考慮現在公司給的薪水是否合乎我付出的勞力與市場行情,若否則選擇離開,原因同上
===================題外話=================================
我曾經聽人資的主管說過:台灣的勞基法裡是沒有試用期這檔事情
所謂的試用期都是新進員工與公司之間相互了解的磨合期,
並沒有明文規定但約定俗成(也可能根本不會寫在契約中)
就這樣
一開價 18k (當時底薪是17280)
我是校外實習 領17280 ok~~
三個月調薪 老闆調到18k 一堆人超幹 就不做了
然後有些 因為怕找不到工作續留
之前公司幾個去外面吃飯 也小抱怨 薪水多少
做四年 車床 等等 cnc機台 薪水也才24k 薪資單 大家都掏出來
然後 隔一兩周 有去吃飯都被老闆找去泡茶 說要造反之類
然後快過年 老闆說 因應 物價上漲 大幅度條薪水
我17280 調到17880
其他員工 24k 調整到26k(資歷都是2~4年)
最後我校外實習最後一個月 四年師傅 大家一起離職
公司 規定前1個月要提出 他們按照規定提出
然後最後一周 特休全部給他排下去
爽爽
老闆就很火大~~~我也被泡茶...說 當兵回來 表現那麼好 薪水當然高一點
起薪給你22k 真的很想說 我靠
中間也很多進進出出 每個月都有新人 都有走人
最後也離職 外面找相關工作 也28~32k起跳
現在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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