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例假日不得加班怎麼辦??

泡麵王子^.^ wrote:
星期天按規定不能加...(恕刪)


我想應該上面也有人跟你解釋過了
不過我用我的話語闡述我知道的部分

一例一休主要的精神是 7天一周期
其中一天是休息日--可以加班
其中一天是例假日--不可加班,除非公司核報政府主管機關後被核可

那7天一周期,週期起始日跟結束日一定是周一跟周日?
扯這個話題遠了點,不過以西方社會而言,周日是一周第一天周六才是最後一天
所以周六又稱為周末
我們習慣上是把周一當第一天,周日當最後一天

扯這個做什麼?闡述一個基本觀念,週期是七天,但開始與結束的日期並沒有被固定。
假設週期開始日是周三,結束日是周二
周一就一定是休息日,周二就一定是例假日?
不對,休息日和例假日可以是這個週期當中的任何一天
休息日可以放在周三 例假日放周一
休息日可以擺在周二 例假日擺周六
例假日可以插在周四 休息日插周日

所以只要你們公司有明確指出到底例假日和休息日是擺在周期內的哪兩天就沒事了
誰叫你要7天一周期從第一天開始連續工作五天害公司只能把例假日和休息日擺在周期的最後兩天
你和公司互相找對方麻煩很奇怪.....
一例一休真的是管太多又定太死,國外真的很少見這種規定...
雖然沒有說例假休假一定是週六週日,也沒有規定一定要連續工作五天放兩天
但我想正常人都會把假期放在一起,而且世界各國多數公司也是這樣,你不跟著做很多時候也是很麻煩
大概就排班制的工作才有可能拆開放...

其實放法有很多種,不過還是要請你和貴公司HR討論一下比較好,畢竟勞基法不止是七休一的規定
還有加班和單周工時的規定...
若依照七休一的原則,假設下周六日你就必須執行活動,那我個人建議一個放法
就是下周四先放一天、下下周三再放一天、下下下周二再放一天,這樣等於每連續工作五天就會放到一天假
還有一天假可以自由運用,可以在本月或者其他月份放完,不過這樣等於是該周單周工時48小時,我建議就請貴公司各給予8H的加班費,這樣一來皆大歡喜,不過前提是支援同仁和您都同意才行

oldchang1205 wrote:
其實放法有很多種,...(恕刪)

其實還有變形工時的設計

雙周變形工時
四周變形工時
八周變形工時

但許可的行業別不同,剛好符合那種行業就可以直接採用變形工時
但是不符合的行業不能用,假設符合雙周但不合八周,拿八周去用就違法

每個周期的休息日和例假日都是可以排的
就算是單周不變形工時的狀態
也可以變成這樣

一二三四五六七一二三四五六七
工工工工例工休例工工工工休工

可以參考這個網址
我想他的例子,應該是一般正常同公務員週期的上班族,週間上班,六日休息
公司連續二周的六日,有活動要出勤,想問這二個活動的權益
正常公司在活動前和出席人員告知且協議完成即可
依規定星期六給足加班費(休息日),星期日給加班費另加給補假(例假日),可連續上班,需報備

只不過這四天的加班費驚人

以勞動部舉的月薪$36000的例子,星期六要($1900)*2加上星期日要($1200+補假一天)*2
以整月來看 上四天,可以多$6200的收入及二天補假,實際等於一天要$3100(6200/4-2)
現實的問題,當你確保所有的權益時,卻也表示你找不到工作,好的老闆公司有賺錢會分給員工,但是反問當你是老闆時,你會怎麼做?
離開這公司換其他間...,最好解決的方式,不然就自己當老闆
直接檢舉老闆具名檢舉直接換工作不是比較快??

上面都解釋很清楚了,而且調移經你同意就行了,不懂要爭什麼?
歐美國家週五只上半天,台灣原本週休二日,現在搞什麼一例一休.
看看南部的惡劣工作環境,老闆都是不鳥政府法令,因為老闆錢賺太多了,沒怕勞工局抓.
樓主的訴求很簡單,不知道有人在酸什麼? 在學徐旭東嫌貴就不要用嗎?

原本公司是六日周休,如果假日加班一天就是2倍薪水或換2日補休。 2天都加班就是給4天薪水或換成4天補休。因為一例一休公司可挪調休假日,變成六日2天加班只能換2天補休! 雖說要員工同意但員工敢不同意挪調而堅持原本該有的2倍薪嗎?

無腦政府完全沒全盤規劃就丟出個一例一休結果漏洞百出,以台灣的老闆尤其是中南部,你覺得結果會如何?
一例一休搞得現在什麼東西都要漲價,包含飲料或美容院都是,老闆寧可要員工休假,也不要加薪!
nostalgia047 wrote:上面都解釋很清楚了,而且調移經你同意就行了,不懂要爭什麼?

從頭到尾我都沒說要爭什麼
也沒有說過這家公司不好
只是同事來支援我的活動
怕犧牲假日又影響他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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