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麥當勞打工時有要打卡上班,出社會之後,面試找工作如果要打卡一律不考慮。工作排程都是自己訂的或跨部門協調出來的,十天的工作能在七天內做完,剩下的那三天不到公司也沒人會說什麼;相反的,十天的工作做不完自己該加班就加班,成年人原本就應該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用打卡這種制度來規範我,把我當小學生管嗎?各行各業不一樣,生產線、服務業該打卡就打卡,但總不能要求郭台銘手下的一級幹部也要乖乖上下班打卡吧?
勞工局上課時就說了,員工上班一定要有出勤記錄。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雇主應備置勞工出勤記錄,並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不管要刷卡、手寫、手機感應.....,就是要有勞工的 "出勤記錄"。
Drango wrote:版上有多少人上下班...(恕刪) 我上班也不用打卡,總共就11人的小辦事處加上老闆在國外根本不會過問辦公室在桃園但是住桃園只有兩人其他都外縣市,平常出席就隨意有同事住台中通勤(桃園),他老人家一周就來兩天前後還要接送小孩實際上大概就來沾個醬油,但工作也是順順利利沒出過事可是今年年初剛剛被罰了兩萬............現在我們就特別去買了一台骨董打卡機,放紙張嘎嘎嘎的那種上班第一人就打全部上班,最後一個走就打全部下班打算等他們有一天來複稽就整箱抱給他慢慢查
已經15年沒打過卡了,一路從助理工程師幹到現在,有沒有打卡對我沒有差別,我習慣早到公司為即將展開的一天做安排,事情做完了就准準時下班回家,有事該繼續完成就留下來把事情做好!我不喜歡加班,也希望周休兩日陪家人,所以我把工作做妥善的流程管與安排,與同仁,跨單位同事,老闆與自己的客戶做有效的溝通,來避免打錯靶或誤解需求導致白忙一場的窘境.檢視自己的工作方式來提升效率, 運用80/20法則來避免瞎忙與鑑別緩急輕重.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工作做得好不好是騙不了自己的.** 我的公司對於不需要打卡的員工會把加班費直接給到上限 **** 人到了一定的年紀會有家庭/父母等問題需要處理,彈性的工作時間會帶來幫助 **** 公司員工公出需要打卡,來保障員工相關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