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ck005572 wrote:勞保是肯定有的,我公...(恕刪) 50大企業?良心建議您堅持取得合法補償,依據勞基法!但是您應該進入公司不久,能拿到的補償其實不多。可以肯定的一件事,就是您留在此公司也不會有前途性可言了。工作就是要求財跟求經驗,其實求經驗也是為了自己的未來。
請問樓主是鴻字輩下的公司嗎,他們是新人需通過6個月試用期考核過了才算正職人員。但不過的也不少(比如部門縮編或重整),一開始確實也是要求你自請離職(省錢+不用到當地勞動局報備)。但千萬別這麼做,請等拖到人資出面跟你談細則。方式不外乎是 1. 換部門 2. 會加碼給1個月要你自離 3.最後才走正規勞基法資遣。 通常會走到第三個才是最好的保障,因你會有6個月的政府就業補助(當然得配合政府一些規則才可拿到),亦可充份休息一段時間放慢步調並思考下一個工作選擇。
Stack005572 wrote:哀~~~結果今天正...(恕刪) 以前, 聽我主管談他同事正在部務部當專員, 一個人一個小房間辦公.後來才知是被冰起來.美其名是寫規劃案. (又有什麼用啊)沒想到, 我的他部門同事在其他大公司也被冰起來.原因是, 後來的主管和他不合. 出差去做事, 好像不合所意就要求直接停止出差回公司.我那同事自己也早有盤算, 就是耗.這次出差回來後沒多久, 最上層就提, 年後請走人.資遣費(年資有舊也有新), 年終, 時間到一次結算.反正已經耗了2年多了, 夠本了, 就簽了非自願.所以, 你是新人, 會有什麼資遣就自己衡量.沒年資, 就看對方要什麼時間請您閃人.若請您晚些走人, 就表示您可以多待領乾薪, 每人來上班都可以不做任何公司事.您要選擇非自願也可以談,擺明就是您不用在此公司待下去了.是我, 一律是把老闆 FIRE.(後來才從朋友說來一句, 不幹最大)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