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資訊室寫不出程式流程邏輯,我要被記曠職!

jerryL wrote:
解這個其實蠻好玩的,真可惜浪費了個機會。


這個程式我寫過,以前我這個分支單位用的就是我寫的。不過後來事業部說他們寫了新程式,就移到他們那邊去了!然後搞出這種垃圾出來!

這個程式的邏輯其實有點難搞,要考慮彈性上班、考慮午休、請假單可能跨日、跨日不一定是整天、同一天多張假單,問題一堆。

但這樣全部推給使用者,臉皮也太厚了!
jeel54321 wrote:
但這樣全部推給使用者,臉皮也太厚了!

以前聽過某IT人員說過,寫程式再快也需要花時間,耍嘴皮推掉則完全不需要時間,所以推掉是最有效率的方式!
PassiveIncome
多寫多bug,能推就堆是真的.
jeel54321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公...(恕刪)
在動物園, 香蕉不可能請到獅子
你們這程式設計師
就猴子的價值, 你們公司可能就只付了香蕉

也可能有背景
在民間組織, 那就是老闆親朋
在政府組織, 那就是政治酬庸
SGR 0418 wrote:
就猴子的價值, 你們公司可能就只付了香蕉


應該是約聘寫的,薪資可能只有正職的 1/3 或 1/2 .....
Lisa_Hsu
薪水這麼低,你就別罵他了,用作業員的薪水,要求他做專業技術的事[冷]
恐龍法官是常常看到的一個名詞
有些判決真的讓人覺得很恐龍
但有不少是被冤枉的
因為法條就這麼寫
法官只能這樣判
碰到這樣的情況應該要找有權利修法的人
罵法官並不能解決問題
只能發洩情緒而已

同樣
考勤規則通常不是由開發人員決定的
如果開發人員可以擅自更動
問題比較大吧

不過
我不清楚貴公司的權責劃分
所以我不知道誰該負責
只是提供參考
屏東羊 wrote:
考勤規則通常不是由開發人員決定的
如果開發人員可以擅自更動
問題比較大吧


出勤查核原先的檢查程式,是我們分公司自己寫的,沒有這個規則。

這個規則是改用事業部寫的程式後,他們訂出來的。

官大學問大,官大程式也大。
jeel54321 wrote:
這個程式的邏輯其實有點難搞,要考慮彈性上班、考慮午休、請假單可能跨日、跨日不一定是整天、同一天多張假單,問題一堆。

但這樣全部推給使用者,臉皮也太厚了!

有沒有可能是系統歷經太多人維護了 ... 或太過老舊 ...
貴公司的軟體工程師沒有時間可以改 ...

之前遇過的狀況是先改成紙本請假單,
但是交由資訊部門代key 順便 key 資料庫的相關欄位,例如請假時數欄位 ...
直到系統修改完畢


人事薪資系統會有很多設定檔(基本檔)
像你說的午休起始時間、午休結束時間 ... 要先設定好才能運作
而且每個職位的午休時間也可以不相同 ...
請假是否跨日 ...
可判斷請假結束時間是否超過午夜12點 ...
例如班表上班時間是23:00 到隔日早上 07:00
假設請假全天 .... 就是有超過午夜12點 ... 跨日

請假半天很好判斷如同前一頁所述 ...
還有每間公司對於請假一小時的規定都不同,有的公司最短是半天假 ... 禁止請一小時 ...
同一天多張假單通常是同人不同假別 ... 邏輯上差異不大 ...

至於系統列為曠職只是名詞上面的問題而已
可以改為顯示:時數異常
就不會讓大家有被針對的感覺了 ... 資訊部門的主管何在?
勞動局申訴 記得取證 包括人事通知跟曠職紀錄

理什麼資訊 那個不管屁用
jeel54321 wrote:

提告公司,罰的是你們的錢。


這句話是錯 錢在會計 會計董事長管的

錢不會落一般員工 你只有公司答應你的薪資跟福利

曠職 等於當天薪水不給 你還在擔心錢? 上班卻沒有薪水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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