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個無法將心比心的公司.... 請問該如何對應

chenchen0718 wrote:
我就在請假單上故意寫上 "是否可以請特休"
然後老闆在批示時候 就跟我說
"工作滿一年可以請特休,一年有四天.沒問題的"
聽到這句話 我心都冷了 ....


請問一下,為何特休要請得如此心虛不自然?還強調"故意"兩個字~
老闆回話也沒有特別不妥,為何你會有心都冷了的感覺?
當初你上班第一天就知道特休只有4天,抱著先做看看的心態接受
現在又來怪公司沒有給7天特休,是你自己的問題啊~

chenchen0718 wrote:
端午沒有獎金,算了 ... 我忍
中秋沒有獎金,算了 ... 我再忍

獎金不在勞基法規定內,沒獎金的公司真的到處都是
如果是同事有領,你沒有,那要檢討的是你自己

沒接到電話也沒有回電話,對公司而言是佷不負責任,很沒有敬業精神的行為
連請假都用line,在老闆眼裡根本完全出局!

你可以繼續擴大你的悲傷與悲情,但也請你要將心比心,公司也有其營運壓力,你這樣臨時一直請假,隨後任性離職,公司來不及補人,你該交接的也沒交接,原有人力代理你的事也增加了原本工作量,公司上下哪個不對你反感? 你媽媽對公司是貢獻多少,她生病就要大家讓著你?

我也是以領人薪水的角度來看待這事,曾經也因家人生病要請假而被說了兩句,我立馬決定離職,但是該交接的還是有好好交接,畢竟我不爽的是老闆的態度,不能因此而造成同事的困擾
關於你的反擊,我不知道你想反擊什麼?如果你還想在業界待下去,建議放下身段去跟老闆道歉並解釋一下自己的難處,好好交接後再離職,如果你不想繼續待在業界,就繼續曠職下去,反工你九月薪水都不想要了,老闆也拿你沒辦法的

氣不過啦 wrote:
請問一下,為何特休要...(恕刪)

難怪台灣的勞工都一直無法強勢對抗資方
真是要感謝您的幫助
讓資方更理不直但氣更壯的欺壓勞方
唉,在台灣的勞資處境就這樣,當人和當狗都分不清
當然當老闆要有老闆的考量,但是以凹員工這點來說,只能說沒本事坐那個椅子就不要出來害人,賺錢很重要,但是連良心都沒有只剩黑心,這種人還要為他工作賣命,還是算了吧
樓主找勞工局就對。這種老闆是無良頭家無誤。趕快走人。要走也不要對老闆仁慈。去勞工局投訴。最好是勞工臨時請假會導至公司會無法運作,台灣人大多勞工奴性太重了。吃虧了大部份都不敢跟老闆吵。怕黑掉怕沒頭路。所以一堆人才會領22k或不到。要怪誰。只會怪政府。都不會怪自已被老闆吃的死死的。自找的怪誰。
氣不過啦 wrote:
請問一下,為何特休要...(恕刪)


以我是一個雇主的立場而言!!

我不建議用勞資對立的方式解決問題,樓上一堆人置身事外,請不要再造成樓主二次傷害!!

以法律面來說
1.滿1年就因該給特休,樓主公司明顯違反勞基法規定!
2.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不屬於工資,僱主高興給就給不給不違反勞動反令!
3.勞工有事需請自處裡,1年可請14天事假! 但雇主可以不准!
4.離職需要30日前告知,違反勞基法的部分視同無效! 樓主滿一年只需要給10天!
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所以30天是違法又違憲的規定!
5.離職若導致公司損失 需得賠償!
貴公司需由司法途徑舉證損失,如果真的沒交接造成損失,是真的會被告,請樓上一堆不懂的人不要再害樓主!!
6.請假請勿用 LINE 或 簡訊! 第一是不尊重長官,第二這不算是完成請假手續,只能算是片面告知,上個月才有司法判例,用LINE請育嬰假,雇主不准但是雇主勝訴喔! 因為法律規定育嬰假是要書面申請,該勞工未依規定,故敗訴!
法院判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103簡上104 )
7.不要凡事都找勞工局,這票公務員有些很混,會曲解法令,造成勞資對立!打官司還害你輸...
如上述判決,勞工局跟勞工都輸,與其如此不如做下來好好談!
8.離職只要意思表達到就成立,也就是樓主告知公司要離職那天就成立,最好留下書面佐證。
9.薪資你一定可以拿! 如果貴公司事後有亂扣薪資,你就真的找勞工局出面!


個人建議 :
1.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2.把你家人病例附上,告知公司:我很想留下未公司服務但百般無奈,忠臣和孝女難兩全,我只能選一個!
3.告知公司我在剩下的 " 10天! " ,會把工作交接,請公司馬上派人銜接業務。


上台是本事,下台是智慧! 祝福您



Roger-Lin wrote:
當你換了一個位置後你...(恕刪)


沒有誰對誰錯
但是連基本的法律都沒遵守
那還需要待嗎?!
erotica58812 wrote:
難怪台灣的勞工都一直無法強勢對抗資方
真是要感謝您的幫助


哇~~你這頂帽子扣大了,還是你連職場的基本禮貌道德都不懂?還是你也習慣先接受遊戲規則,然後玩輸時再來哭爹喊娘的?
嫌4天不符合勞基法,就別去上班啊~~ 再找更好的公司不就得了
自己因家庭因素無法好好上班,連帶也想讓人不得過安寧的日子,居心何在

氣不過啦 wrote: 請問一下,為何特休要請得如此心虛不自...(恕刪)
台灣人就是奇怪, 明明就是員工, 確一直站在老闆的立場。

小吹吹 wrote: 離職若導致公司損失 需得賠償!  貴公司需由司法途徑舉證損失,如果真的沒交接造成損失,是真的會被告,請樓上一堆不懂的人不要再害樓主!! ..(恕刪)


什麼叫不懂 本人就被公司恐嚇過要向我求償的, 去過勞工局協調。

你有過嗎? 還是你可以舉出, 任何判例

樓主 8/21提離職, 做到 9/10 決對站的住腳

氣不過啦 wrote: 請問一下,為何特休要請得如此心虛不自...(恕刪)

台灣人就是奇怪, 明明就是員工, 確一直站在老闆的立場。
被洗腦洗的很徹底


小吹吹 wrote: 離職若導致公司損失 需得賠償! 貴公司需由司法途徑舉證損失,如果真的沒交接造成損失,是真的會被告,請樓上一堆不懂的人不要再害樓主!! ..(恕刪)



什麼叫不懂 本人就被公司恐嚇過要向我求償的, 去過勞工局協調。

你有過嗎? 還是你可以舉出, 任何判例

樓主 8/21提離職, 做到 9/10 決對站的住腳, 只要有超過離職宣告期
囧rz~ wrote:
台灣人就是奇怪, 明明就是員工, 確一直站在老闆的立場。


或許是我能力好吧~找到一個薪資,奬金,福利都到位的公司
所以我懂得感恩公司提供這個工作,也很尊重公司的任何人事物
就算未來或許公司有新政策令我不滿,我也有足夠能力拍拍屁股立馬走人,而不是上網瞎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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