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要注意, 黑心血汗公司的特徵!!!!歡迎網友一起分享,(4-23日更新)


香港保濟丸 wrote:
這是你們公司自己的...(恕刪)


1.生產都在大陸,我們找的都是生產人才,原則上大陸跟台灣也是不同的作業模式,基本規定的在面試時我都會講了,在台灣需要什麼新生訓練?

2.我在台灣所找的人員,至少都是中高階以上的人員,而且機票的事我也是事先聲明,合則來、不合則免,不懂您的激動什麼?
有過一經驗~

面試者強調其企業是良心企業~推出的商品都是以良善為出發點~

但是薪資勞退6%是從薪資裡扣~且強調其公司給薪算高~ (良心?)
為了讓門市人員覺得心理平衡所以行政人員特休只有兩天但門市人員可以休七天~(良心?勞基法?)
某些特殊國定假日因為主管個人理念~所以全員禁休~(客觀?良心?勞基法?)
說公司不希望做很多行銷廣告~且說公司成立幾十年但是只有去年有賺錢~(前景?良心?)

一般求職者聽到會怎樣??

在業界打滾十多年,幾年前我待過新北市一家科技公司,進去說是以協理任用,月薪100K,結果進去後第一個月的薪水是以簽借薪領據的方式發給,第二個月發覺內部運作諸多不對勁,提出辭呈,結果公司竟然說因未滿適用期,所以只能發給"基本工資 18K",而且還說上個月多給的算是公司老闆仁慈,不會向你追回。後面一查,竟然勞健保也是以不實薪資上報。所幸我及早發現苗頭不對,沒陷入太深! 唉,黑心公司太多了!

53963 wrote:
我把我和同學遇過的...(恕刪)


慘了,我們公司出差都是我先刷卡墊錢,回來再報帳跟出差費耶~
這麼說來我們公司也是無天良的黑心血汗公司嘍??...
But...為何每年還能爽爽的國外旅遊,
每季每案有賺錢還會有紅利啊??....

所以上面的條件會不會太膚淺了??

53963 wrote:
4.
一進去要你簽什麼賠償合約, 比如未作滿1年要賠多少錢, (如果他是有給你挖腳簽約金 ,你因為提早走那是另當別論) 但如果只是一般工作,那就不用了, 有很多跟那個惡房東條款一樣 ,什麼遲到扣一千, 未接電話罰10萬,找不到人代班罰三千,睡覺抓到罰三千,未作滿一年賠30萬, 薪資才22K ,我還聽過更狠的, 沒領薪資 ,要上班先要你簽張20萬的本票, 說怕你作不滿一年, 天阿 ,台灣什麼慣老版都有
5.
一進去, 如果公司流動率很大, 比如去年這個部門進來17個人 ,確已經換了14個人,相信我, 這一定是”塞康” ,只要流動的人超過一半, 你回家最好打開104 ,真不行, 上一天班就好了, 就送他一天了, 不用再去上班了,...(恕刪)


之前的工作遇到過, 寫的真帖切, 爛公司一個!!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版主題的所有條件須符合~慢慢等吧!
我看一輩子在家等都等不到
我以一個小企業老闆方向回答
1.刷卡購機票,公司拖太久沒給是公司的錯
但是如果公司幫你買了機票你臨時不去或病假,這損失可要算在公司頭上,公司也不能硬要求你去,否則違反勞基法

2.只要公司照勞基法給都算合法的,另外要求的福利真的是要看公司的盈餘和老闆的觀念了

3.加班,如果員工加班是為了工作無法避免的也沒辦法。但當員工的你,你能保證你上班八個小時都沒鬼混嗎?而且同一個公司裡一樣的工作為什麼有人就不用加班,而你要加班呢!難道你的能力就比較差嗎?所以這樣回答是正常的。
但是卻有很多都是假借加班等主管走了再公司開趴或無限制鬼混。依據國外研究加班的工作效率根本不能跟正常工時的工作效率比。當老闆的都希望可以在規定工時內希望員工把工作完成,加班對公司來講是要原薪水工時的1.33或1.66倍。公司反而要花更多的錢。與期如此不如再請一個員工就好,為什麼要給員工賺加班費。

4.那是難免的,尤其有技術性的工作。以我公司來講,工作內容是學校沒得學的,新人進來到可以負擔自己薪水績效至少要2年,等於當老闆要白白付你兩年的薪水,這兩年若不是大家賺養你就是老闆養你的。這樣哪個當老闆的會希望你學一學就走。至少公司也希望把投資在你身上的錢多少也賺一些回來,如果早知道你會來學一學就走。我不如把錢捐給慈善事業。

5.流動率大~進來17個走了14個。奇怪,那另外3個是怎樣,腳斷了走不了嗎?
如果真是個”塞康”工作,那應該來17個走17個才對,怎麼另外3個蒸發了。不要怪”塞康”工作,應該要懷疑自己為什麼別人可以我不行。

6.股票和樂透都敢買了,自己待的公司卻這麼沒信心。
很多人也是這樣致富的不是嗎?那些電子與商務大公司老闆&股東不都是這樣發跡的嗎?
如果還是被倒了,那就是你自己有問題,對公司營運根本不清楚,只能說是後知後覺了。哪天公司倒了隔天上班鎖外面時才知道。

7.遇缺不補~當公司沒賺錢還要老闆補什麼,老闆一人當三人用一定有他的想法,如果真的做不來延遲到,該補的我相信還是會補。現在很多小企業都這樣,真需要才補。不然你以為錢很好賺嗎?

8.你也可以選擇不買,硬要你買就告上勞工局阿!

9.還等暴動,發現公司違法就要趕快離職了還等到暴動被抓!




53963 wrote:
我把我和同學遇過的...(恕刪)
這篇文章分析的真好
尤其是第七點有感而發

53963 wrote:
我把我和同學遇過的...(恕刪)
用職稱畫大餅
什麼都是幹部

在台灣什麼都要學 ~ 因為之後外派菲律賓
你是要當"幹部" 管理菲律賓人 所以你什麼都要會
我們菲律賓宿舍有多漂亮、工作有多輕鬆~~BLABLABLA (不相干的東西轉移薪資注意力)




然後本薪22K
開始外派後 22K+(本薪*40%) = 菲律賓"主管"薪資(比在台灣的主管還少........)


cord wrote:
在業界打滾十多年,幾年前我待過新北市一家科技公司,進去說是以協理任用,月薪100K,結果進去後第一個月的薪水是以簽借薪領據的方式發給,第二個月發覺內部運作諸多不對勁,提出辭呈,結果公司竟然說因未滿適用期,所以只能發給"基本工資 18K",而且還說上個月多給的算是公司老闆仁慈,不會向你追回。後面一查,竟然勞健保也是以不實薪資上報。所幸我及早發現苗頭不對,沒陷入太深! 唉,黑心公司太多了


100K殺到18K
還理直氣壯的

你是目前聽到遇到最黑心的老板

協理領小弟的錢 真誇張

不過很好奇 這家公司倒了沒

以這種作生意的方式

我相信公司一定不長久

吳柏柏 wrote:
我是在台北市的

基本上黑心公司不能生存.......

薪水低於業界太多 根本找不到人.....更不用說沒有勞健保
..(恕刪)


南部可就是黑心公司的天堂了, 到處都是黑心公司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