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反省了還一堆理由:什麼要照顧阿嬤、公司有小團體。
請問,公司有小團體關你不守紀律什麼事。
如果你照顧阿嬤會影響到你上班的情形,建議你坦白跟主管溝通。
自己不講然後違背規則,這樣是要告訴大家你逼不得已,情有可原?
真的反省,就要有誠意解決問題,去和主管溝通你為什麼必須點眼藥水。有沒辦法變通?
如果他覺得你可以留,他就會幫你想辦法。(這很現實)
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那你也只好走人了,不是嗎?
你有你的難處,別人也有他的考量。
如果你認為你個人就可以調適,那以後這就不再是理由了。
因為現在問題就是出來了,是你選擇不溝通的。
但你同事講的沒錯,撐下去就是你的。
也不用自己要走啦,把問題解決,好好遵守工作紀律,做好你自己的本份。
如果試用期完,他還要你走,那再走人吧。
CHIU MIA wrote:
我是85年次的新鮮...(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