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扯了,除非企業預先支付薪水,否則這樣要求賠償金不合理
搞不好公司還告訴你,你要離職,名聲很難聽喔

你可以告訴他,你們公司的名聲會因此這次搞到更難聽
網友就是勞工局了 聽網友的就好了

法官也是網友判定為基準
直接申訴+蘋果吧
太超過的公司直接讓他紅
勞動部已設立「1955」專線,員工只要平日撥電話,24小時內就會有勞檢。


樓主加入這個社團問看看你的問題,他們懂法律吧!

社團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18213541575469/
簡單來說,先準備好錄音,然後去善意詢問為什麼你週六不能正常休假,又為什麼沒辦法領加班費…

這點很重要,不然你直接撿舉到勞工局,這群公務員也只會直接找你們公司調記錄,然後你認為你們公司會老實交出來嗎?

所以有了錄音後就可以找你們公司談了,照你現在的意思似乎不打算爭加班費之類的,如果是這樣很容易,直接先寫出離職單,然後不動聲色,直到公司和你說到契約問題時,你再搬出契約無效與加班問題,並對公司說『你們若要我賠3個月薪水,那恐怕不但要上法院確認契約,在此之前我會爆出來要求勞工局得全面對這家公司清查,孰輕孰重你們自己考量好』

通常很多公司就不會再追下去了
投書勞工局就對了
鬼島老闆沒一個像人的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1. 收集打卡資料(可以在每天上下班時拿著卡對打卡鐘拍),其實各大公司在刷卡鐘附近應該都有攝影機(防代刷),這樣可以方便你佐證。
2. 可以在正常放假日前以錄音筆(手機有時會被起疑而被要求關機)詢問是否可以休假不加班。
3. 同上,套話出離職扣錢的無理要求。
4. 蒐證完通知勞工局與蘋果日報


本公司有位研發替代役這樣搞了三次,主管馬上被廠長釘的不要不要的,他也順利離開,而我們在職的也就不那麼痛苦了

木木彡 wrote:
領到薪水就別鳥他了 曠職吧(恕刪)


還曠職咧 留把柄讓人家抓嗎
亂教一通 是有沒有出過社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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