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543 wrote:
應徵時1111都寫...(恕刪)
因為很多公司都這樣玩,加上政府不積極管理,而勞工檢舉怕丟工作、怕麻煩 就默認公司這樣搞
有些勞工還會反過來幫顧主,明明違法還一堆道理
加上本國國民個性崇尚工作吃苦當吃補,認真工作被凹是應該的,不要計較太多
錢賺的不夠多是自己不上進(草莓),不爽不要做(後面一堆人在排隊),老闆付錢養你還不知感恩~~
所以台灣職場就變成這樣了~~~
我現在面試公司都會問的很技巧(清楚),覺得有問題的公司根本不會想進去做
浪費自己生命而已,一間連勞基法都不願意遵守的公司,完全沒有待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