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yhappyman wrote:誠心誠意建議您也許. 多問個律師會比較好喔 我問兩個了耶,兩個都是我同學,都有牌,一個還開事務所,沒道理騙我.VERY大要不要直接公布答案呀?這樣樓主也比較清楚知道再問下去可能要問我鄰居了老公是檢察官..~~lll
veryhappyman wrote:這不須太去在意要...(恕刪) 您上述導致前東家損失案子 是否包括他們接不下來的?舉例說明 舊客戶不願意找前東家服務 他想找我 但是價錢一樣 並無削價競爭 也是不行的嗎?請指教 謝謝
acejam2008 wrote:P大 真的很感謝你 還幫我去問了律師 其實我也是想去找律師問一下 上面有人提到客戶名單 小弟並沒有帶走 起因是在FB 畢竟我們在拍照之前都會遞名片給客戶 我的FB又是用我的本名 所以很多客戶會直接加我 我也沒有要跟他們硬槓的意思 只是 若不違法的情況 我希望能公平競爭 如此而已 還好啦不用客氣你會發生的問題同樣也可能會發生在我身上如果這樣就會犯罪那問題可大了坦蕩蕩的競爭生意實在不知道犯了甚麼法況且問幾個同學也很快
acejam2008 wrote:您上述導致前東家損失案子 是否包括他們接不下來的?舉例說明 舊客戶不願意找前東家服務 他想找我 但是價錢一樣 並無削價競爭 也是不行的嗎?請指教 謝謝 事情不在於有沒有削價競爭而在於你如何去證明你沒有用前東家的資源去取得這生意
veryhappyman wrote:我問的也是現役律師 了解那犯的法條跟罪名是...?veryhappyman wrote:而在於你如何去證明你沒有用前東家的資源去取得這生意 抱歉我看不太懂樓主不是講得很清楚嗎?是客人自己主動去找他的客人跟前公司之前往來的案子他也沒涉入他也沒帶走甚麼客戶名單,機密文件.另外而且通常是告人的一方要負舉證的責任
veryhappyman wrote:事情不在於有沒有削價...(恕刪) 透過前東家這層關係 我認識了客戶 這樣有算利用資源嗎?所以跟他們有關的案子都不能接?時效多久?另外 前東家提到的客戶的朋友也不能接 是否無限上綱了?請指教 謝謝philosophy2468 wrote:了解 那犯的法條跟...(恕刪) 關於舉證的部分 其實我是個老實人 人家問甚麼我就答甚麼 所以前東家再問那位客戶的時候 我有說我做的事項 因為在我的認知內 那並不違法 現在我才知道 那可能處於灰色地帶 因為一邊說有違法 另外一邊說沒有 台灣的法律是這樣的 同樣的法條 不同的檢察官 不同的法官也會有不同的見解 我想 我會選擇避開前東家的客戶 但是客戶的朋友我還是會接洽的 畢竟不可能扯到哪麼遠吧?
veryhappyman wrote:問到這...已經要開始算錢了喔 不是吧整個議題盲點就等您指教怎麼又冒出軟釘子了呀?~~好啦,樓主看願不願意付錢,可以的話我也來攤一下懇請問一下very大到底樓主是犯了甚麼罪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