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講 就是錢太少 還要扛業績壓力~~~~~~~~~

你再多關心 員工 都是次要的~~~~哪各人 工作不是為了錢~~
樓主你應該先了解會當工讀生的人的想法,
一般會應徵工讀生的人員,
除了學生或等是當兵的,
或是真的因為某些因素沒辦法上穩定的班別,
不然的話都是希望做得好轉正職,
然後薪水能夠三級跳,
脫離基本工資的範圍.

你訂的薪資比勞基法少還要有業績,
基本上已經很難吸引到人,
而且加薪後也只能滿足基本薪資,
然後要有更重的業績壓力,
也沒辦法轉正職,
這樣真的毫無吸引力.

如果不是你不願意分享利潤,
那最應該先檢討的是你這家店的營運,
如何提高獲利能力讓你可以以較高的薪資請人是當務之急,
不然很快會落入惡性循環--
低薪造成人員流動率高,
找不到適當的人員提高營業額,
只好壓低各項成本避免虧損但還是逃不掉...
出不起錢 當什麼老闆啊??

臺灣很多人不想給人請 自己當老板又變不出新把戲

只會做一些小生意 然後用鳥薪水壓榨年輕人

你根本就是找 正職工讀生 而且給的錢這麼少

人家妹妹隨便找都找的到更高薪的 哪會傻到陪你一起窩囊

當個合法的老闆 加油好嗎? 你的員工面有菜色

難道你不會羞愧嗎?
錢不到位

還想留住人

根本好笑

建議LZ去看看外面給工讀生的薪水是多少
1萬多500元獎金願意跟員工分享5%的利潤 然後施加壓力 這好壞我是不知道

一個月多賺25倍翻 分他1萬初 翻兩倍營業額75萬跟他薪水差不多 算高還低樓主自想

然後勞基法規定8小時超過要付加班費 還要1.33 1.66 然後沒有勞健保

你對工讀生的工作時數已經超過勞基法並且沒給額外的加班費

下班時間有沒有多拖個幾十分鐘? 還是時間一到馬上下班?

105 已經違法勞基法 只要那位妹妹告一次 你要多付好幾個月薪水的代價

你請他是專屬純賣東西 沒有打到其他的雜? 訂便當啥的 還是凡事都順便? 那薪水也要不要順便一下

樓主的 含加班費和時數 勞基法的規定是2.4萬左右 22k並不是正職和工讀生的價錢區分

你要求的工作條件已經是正職了 22k是調過的 所以原本這樣是19k嗎??

分5% 口誤打個一下 就能一直強調~~不懂啥意思
2萬3很難請到業務高手的...

其實在你一開始開業的時候~

損益試算就要知道了~

租金占的比重是多少~

勞資雙方~~永遠不可能站在同一陣線~(至少我遇到的成功企業家都跟我有同樣的認知~)

也就是說你想的~跟他們要的永遠不是一樣的~

老闆賠錢~共體時艱是對員工的奢求~~

相對的~高報酬的獎金制度~對員工雖殘酷~~但卻是勞資可以一起活下去的可能方法~


不想澆你冷水~~

你很難成功~~

失敗過一次~~你就了解我所講的了~


tttjjj888 wrote:
1萬多500元獎金願...(恕刪)

1天7.5小時左右
只賣東西不用打雜
業績是營業額,不是利潤,
妹妹有3個,達到了,各500

看基本工資...

大月份,例如暑假...

妹妹領2.6萬的時候,工作時間一樣...沒比較累

還是算了!我就照基本工資走吧!加上勞健保!

這樣就不會被說話了!

但可能更留不住有能力的人....


tttjjj888 wrote:
1萬多500元獎金願意跟員工分享5%的利潤


應該是營業額多1萬,不是淨利多1萬,所以應該不是5%跟員工分享利潤。
扣除掉薪水不談

心態上 你是否真的了解員工要甚麼?

舉個例子好了 我們老闆想要凝聚同事的向心力

搞了一個員工家庭旅遊 一天來回 在周六

然後參加的人很少 他就寫信給主管們 希望push大家參加

他覺得它的立意很好 但為何大家不參加呢?

重點是員工的想法

員工真的需要你噓寒問暖嗎?

颱風假放假是剛好而已

畢竟你颱風假要她來上班 你會給他加班費嗎?

當老闆沒有很爽 因為很累 錢是用燒的

然後要懂得留住員工

但是換個角度想 你賺的也不少 不是嗎?

Liue wrote:
還是算了!我就照基本工資走吧!加上勞健保!
這樣就不會被說話了!


樓主您是沒遇到會告你的,您已經很幸運了~

別再無奈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