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懷孕中,告知公司後被要求自提離職,我拒絕後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告知老板後卻收到通知我不適任被資遣...

請問10/1睡睡醒醒沒跟公司聯絡,那公司記妳曠職妳同意嗎?
還是這點公司也要體諒妳孕婦體弱不舒服?讓妳事後補證明就好?

10/8也是因為不舒服,睡到沒跟公司聯絡上,請問又要體諒妳是可能會流產的孕婦而別跟妳計較嗎?

台灣黑心公司很多,但懷了孕就覺得天下我最大的無良孕婦更多!
誠如樓主,不舒服到連跟公司請假知會一聲也沒有,對公司的基本尊重在哪?
要別人尊重妳,請先懂得尊重別人,做好自己的本份。。。

氣不過啦 wrote:
請問10/1睡睡醒...(恕刪)

法規會訂成這樣,執法機關會這樣採認
到底是無良孕婦多還是黑心公司多應該很清楚
真替台灣的勞工感到悲哀!!!

政府都為勞工定出勞基法,

結果一個個都漠視忽視自己的權利~~~

還是其實說那些話的人都是慣老板?!

妳是孕婦,第一條件把身體養好,把寶寶顧好

不用擔心煩惱

畢竟最糟情況就是解僱罷了......

跟現在公司要做的有差別嗎?!

不能簽下自願離職任何證明

不需要動氣,會影響到孩子

拿醫生開的因懷孕身體生理影響需請假

去公司請假,別管批不批,孩子顧好最重要

如果公司敢解僱,我替他們拍拍手

打非法解僱官司,從解僱那一天起到打完官司,

這中間全部薪水照付,

在職勞保身分,對於孕婦的生產補貼是很好的!

育嬰假 ,生產補助, 產假,這些都是妳該享有的權益

我必須說,這個社會還有人敢生小孩

我是很敬佩妳的! 加油~~~
其實很多老闆敢這樣資遣 就是吃定一般人不敢上法院
依照以前經歷的例子。勞工局第一次
就會請雙方在勞工局內調解
當時是在板橋的
勞工局的代表就會跟雇主指明妳違反那些法令,但雇主這時就會說她不適任啥子
這時雇主反要舉證是否有幫助她改善狀況
那種嘴臉就是小氣到不行 說不下去
後來都被勞工局的代表打槍
第二次調解雇主後來就帶 該給的 該賠償的。就和解了
因為勞工局的說上法院 除了這些 還有罰鍰要賠。而且更多
其實。只要在公司沒做觸犯刑法 或是做出讓人看不下去的事 上法院 孕婦一定贏
這是某律師跟我說的。這種案子他們通常搶著接 因為穩贏
資遣孕婦通常是中小企業 沒上市櫃的公司敢這樣搞
不過台灣中小企業提供的工作機會最多。很多地方都是斤斤計較
替台灣的勞工感到悲哀+1,

勞基法是以保障勞工為目的的法令,
居然還常常看到有雇主搬出勞基法來對付勞工的.

不論是不是孕婦,
基本上勞工是不可以任意單方面資遣的,
除非有不得不的理由如下連結所列,
即便如此也還要適用最後手段原則.

網路上有許多勞基法適用的解釋可以多看看並據以力爭.
薪資不會成長是有原因的,別再忽略自己的權益了.


http://www.justuslaw.com.tw/news_detail.php?class=210
http://www.lex.idv.tw/?p=3438


mariase wrote:
法規會訂成這樣,執...(恕刪)


明理人就事論事,不瞎起鬨罷了!

時代不一樣,以前無良老闆多,所以法規隨之設立~
現在因為法規的設立,反而讓無良孕婦變多了~~

保護好肚子裡的寶寶,是當媽媽的責任,不是身邊的人都欠妳這條。。。
工作認真的孕婦同事,能幫忙的地方我絕對幫到底
因懷孕耍大頭症的同事,當面吵架的、寫mail噹死的我都做過
有什麼差錯,是孕婦自己沒盡到保護好肚子寶寶的責任。愛拿翹是妳的選擇,讓不讓妳是別人的權利
第 六 章 罰則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者,處新臺幣三十萬
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
萬元以下罰鍰。

有前二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
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

第 二 章 性別歧視之禁止

第 11 條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
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

白癡才開除孕婦

鬧大一點可以罰到它爽歪歪

按次處罰

公司越大越好玩,加上選舉要到了
不只孕婦,年長的也一樣

我老婆今年滿50,年初就被要求自動離職,當然不願意!

上個月被資遣,在公司做了近23年,暗示要提告才不甘不願地付了遣散費

做到八月底,遣散費九月底才拿到,擔心了一陣子!

前天(星期四)去面試,應徵的也有一個是滿50歲被強迫離職的女會計!

在台灣職場的的女性請多注意自身權益!

闇夜笨 wrote:
我於9/2得知我已...(恕刪)

反問你一句
工作重要還是小孩重要
你才懷孕前幾個月而已
如果公司要玩你
給你加重工作量
你負荷的了嗎?
而且已經有了流產跡象
應該更要照顧好身體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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