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國家有哪個是絕對工時?你能想像沒有醫生、警察、消防隊...的日子?每天17:00~9:00是犯罪天堂,要吸毒、搶劫、酒駕...都可以!下班要回家,公車、捷運都停駛,只能自己開(騎)車回家放假要從北部回南部,只能自己開車,因為火車、客運司機不上班大家的經濟活動主要在非上班時間,所以餐廳、小吃店、百貨公司、電影院、夜市...都不用經營了?提出主張前,麻煩先稍微思考一下好嗎!
這樣的話連公家機關都要改了,現行辦公時間是早上8點到下午5點。改這樣對勞工當然好,不過現行勞基法根本很多執行落實是窒礙難行了。長時間的工作工時是現在上班寫照,這是這個時代的趨勢,已不是農業社會了,晚上也可以工作,再者全球化的社會,公司並不一定只在一個時區,有的時候要半夜兩點上來開會的也是有。我的期待是工作時薪高一點就是,讓人有選擇,可以去賺錢也可以去選擇比較有輕鬆的工作但仍可以滿足基本生活,現在是拚了老命還是賺無。年薪100萬買間房子還是很挫,擔心哪天付不出貸款,而且年薪100萬的工作對於25-35之間的年輕人付出的時間要很多的。
瞎~ wrote:所以上班時間以外的時候發生~火警....等上班再救火?...算了~這種主題我還跟你認真那我真的是蠢蛋了! 您真是大有見地。這種情況其實只會是過渡期.1) 新建築為了因應這種環境,一定需要引入智慧建築,偵煙、灑水、閉門一體自動。事實上雲梯車最高也不過40層樓,超過40層樓,消防隊是沒什麼用的,現在的法規只搞一半,規定某些業種、超過某高度才需自動消防設施,規定細如牛毛,但若從根本做起,預設沒有消防隊的服務,這樣每個新建築都自然裝設自動消防設施,那消防隊就不太需要了,必定百業大興啊。2) 至於老房子...燒了就燒了吧,用火災險去cover,順便都市更新,一舉兩得。
hillside wrote:不論辦法是否得當光是入憲,就知你不懂憲法。讀讀書吧!如果真能根本解決問題、永無後患那你現在發起罷免總統,一定成功。再來你再競選總統,也一定當選。 我現在就是在拋磚引玉啊,集眾力完善之,請您提出"不能根本解決問題"的原因.
aronyang wrote:[立法事由]杜絕資...(恕刪) 唉~看事情、處理事情要理智一點... 你難道沒想到說:有一些年輕人寧願為了多賺一些錢,人家在休息時,自己願意多加點班、多賺點錢~每個人的家庭狀況不一樣,你立法下去不是等於斷人生路???你不願意可以自己堅持,相信你會找到好的老闆的...
ken516008 wrote:光是配套一很容易被大部分人打槍吧?相對於能合法使用槍械國家,我們治安算是很好的?不過出發點是好的,只是還需要在想想如何更符合大家的需求。 也許只開放"自營保鑣"擁有槍械,而自營保鑣需嚴格審核,您覺得如何?
sony9 wrote:乾脆立個"政府每年給予每國人零用金30萬+3節獎金"且每年以5%增加零用金. 您的建議鐵定是做不到的,因為有違經濟學原理,有做才有得,有供有需自然平衡。不過,若將貨幣進一步貶值,30萬等於現在的30元,那就沒什麼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