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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60930252
okdnsfht wrote:
按照上面的邏輯~~...(恕刪)
就說了 沒有什麼合不合理
事前說明 不同意 且沒接受 可以視為不合理
事前說明 不同意 但接受 還可以叫不合理?
沒白目成這樣吧
所以樓主30%自付到底老闆有沒有事前說明呢 快出面解釋吧
一份工作
月薪80000 周休三日 每日工作8小時 但前提是依照公司安排的進度執行 如跟不上其他人腳步無論任何理由 當月薪資全扣不發
好的 我要幹了
一個月後 大家都領到薪水了 只有我這個菜鳥沒領到
上網求暖
老闆兒~~ 我當初只接受 月薪80000 周休三日 每日工作8小時 你後面那條件不合理也不合規矩 所以你還是要給我八萬
不然我們勞工局見!!
YA 勞工意識抬頭 選擇性接受條件但不需要告知雇主 自爽即可 有事勞工局見
貓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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