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shine991223 wrote:
但對已經週休二日的單週40小時,完全跟軍公教一樣,工時已經較少,怎麼可能又要放這七天假??
用工時來換七天假 真不知道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主意
公務員願意每天少上24分鐘 砍七天特休嗎? 想也知道不願意
好吧 今年每天少24分鐘上班時間 有多少勞工工作量等比例減少了?
老闆這麼樂意就同意 就是抓準了事情給你 少24分鐘工時 你還是得做完
不過七天假日老闆就省下來了 這才是實際情況
除非你是時間到了可以不管不顧就下班的工作 不然工時換假日根本就是吃大虧
至於老師教師節不放假覺得很奇怪的人 會不會覺得藍領勞工居然65歲才能退休領勞保更奇怪?
正義感這麼發達 要不要強迫規定大家都65歲才退休?
國定假日19天已經實施不知道多少年了,跟新政府沒有關係
只是以前勞基法規定的每週工時是42小時(雙週84)
如果每天工作八小時,一天工作五天,那一週是40小時,還有兩小時的班要上
有些公司在過去表面上是週休,但實際上是把這每週2小時該上的班用19天國定假日其中的7天來補 (這七天就是教師節、光復節、行憲紀念日........)
當然實際上每週少2小時,一年等於少上班13天,以往公司如果週休二日沒放這七天國定假的,實際上一年是多放五天的
而在去年,修改了勞基法(去年修法時是哪個政府自己查),變成單週40小時
這樣一來,原本週休二日的公司就面臨一個問題,以前的週休二日是用七天國定假挪來放週末的
現在規定單週40小時,一~五就把基本工時上完了,六日本來就該休息,那原本挪來放週末的七天假,就該放給勞工了
而當時的政府想的是
先把工時改成單週40小時,然後順勢把七天國定假砍掉
但沒想到在砍七天國定假時遇到阻礙,勞動部的行政命令被立法院否決
於是在沒有刪除七天國定假的法源依據下,今年接下來的這幾天,都該放給勞工
至於一直在糾結教師節教師沒放假,勞工有放假這些"名目"的人
還是自己去翻勞基法吧~ 什麼名目根本不重要,勞基法規定有放就是有放
教師要放教師節可以去爭取公教人員的管理辦法,不然乾脆一點,爭取教師保勞保你說好不好? 就可以有教師節了(雖然不知道啥時就會被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