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933223753 wrote:
各位,請教一下,我...(恕刪)
你到新公司要 多少薪水 就自己要有底
更或許 就是你要的薪水 你才去
前公司 你可以寫低一點 但不要差太多!!千萬不要寫保密條款 會給面試主管扣分的
因為 這些只是 主管面試 提供主管參考
你遇到的主管不會那麼無聊 公司也只是按規定給你薪水
也不是面試主管說 多給你 1000 上頭就答應
你不是公司聘用的高階主管 才會用薪水來衡量
且如果是高階主管 薪水早就談好 才來面試的 甚至於老闆看過 就上班了
根本不會去看他的履歷!! 只是日後會去建檔人事資料而已!
這只是 攻防戰 不可能 有什麼形式問題!!
頂多就是離職!!
只有你認同 這家公司 公司不會那麼無聊
僱用你3個月或1年後 因為問到你薪水 而去查你資料
甚至於解雇你!!
但未來的事 很難講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不要讓他人有話講 就好了!!
沒有一家公司可以查到另外一家公司的薪資記錄
薪資都查得到,那不就公開挖角的水準嗎?所以放心,不可能有任何公司可以在合法管道,查到你的薪資
2. 沒有違法
條約上面的隱匿敘述,並沒有法律強制力
因為薪資給付,可以是匯款、現金、或其他等價值的替代品
如上述一的狀況,對方沒有任何公權力,得以查看你的帳戶
所以這一條的說明,純屬資方自己寫爽的
---------------------------------------------------------------
最後,肯定你的作法
不要讓前一分薪水限制了自己的價值
連你自己都不敢開口,資方更會看低你
如果你認為自己有這個價值,那就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