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0052 wrote:.前言您好,幸會。...(恕刪) 勇者...再者,看看偉哉前總統服刑期間還能到處趴趴造,甚至連選舉造勢,連投票權都能行使沒一個法治單位或官員出來講什麼那麼,你還對台灣法律存著什麼希望??綜上所述其實說真的,我對你的"爆料內容"並不感意外...就跟實務相符而已
公部門本來就這樣了,看開一點要咩加入他們,要咩離開他們,我家人的單位,長官上班都報出差整天都沒看到人領出差費,下班他出現了回來領加班費,特休請假他也來上班因為休假上班薪水翻倍,一個月加班比薪水還多,然後還一路升官,因為懂的迎合上級,買新設備還被廠商招待去國外參訪爽的呢
看到有些刑期低於法定標準的判決、裁定,檢察官不知是無意疏忽,還是為了賣面子給法官,不讓辦案成績影響陞遷,未提上訴而確定,----------------------------不知原因就別妄加猜測,汙衊檢查官,這是很不妥,而且絕大多數檢查官都很認真.每個單位或外面公司幾乎都是這樣,一個小型社會,如果適應不來,就作好自己的事,其它不要理會,就賺一份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