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keag6 wrote:誰不想要排除風險,做人資當然應該排除人員管理風險
站在公司正常運作的角...(恕刪)
但不能因此而違法,違法不只是罰錢問題
可能要面對員工求償遭受的損失,甚至要求恢復工作權
這表示資遣或開除無效,員工還可以回到原職位領薪水
哪一個HR希望搞了半天,事情回到原點,還多賠了錢?
分享這些不是要說公司防疫不重要
而是不要以為防疫就可以忽略法律約束
只要牽涉到勞工工作權,沒有足夠理由都可能被推翻
就連政府都不敢明目張膽的限制人民移動自由
民間公司又怎麼可能具有權力在事前禁止員工休假
更何況,就算員工違反休假禁令,公司如何證明違反的情節重大足以構成資遣理由
這些細節都是HR要思考,才不會造成公司管理的後遺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