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與勞工 休假制度的差異,我有算錯嗎?

家庭照顧假是跟事病假一併合計計算的
也就是不管請的是家庭照顧價或是事假;病假
一年合計不得超過14天

網路上都有公務員請假規則,自己Google查一下就知道
不要用這麼偏頗的言論

任何職業都沒有完全公平的地方
公務員待遇也沒有特別高

好的應該算是"工作條件"
工作條件好是因為政府比較尊重法律
但是公務員也有領不到加班費;假日上班沒有錢領;沒有1.33;1.66這種東西

公務員犯法也是加重處分,刑法的刑期都很重
這些如果是一般人頂多多適用民事侵權來處理
本質上是很有限制性的

社會應該要往上努力,軍公教這波改革後
連新舊制最肥的那一塊都改掉了,大家整體條件其實沒有差那麼多了
四葉酢漿草 wrote:
我在某 IC 設計公司上班,今年邁入第十二年,所有的年假、特休、延休零零總總加起來超過三十天,

個人認為台灣的問題是勞基法定在那邊,但是各公司執行方式不同,都由老闆自由心證,

有良心的公司比較少,沒良心的公司比較多,大家找工作的時候眼睛放亮一點吧


另外有網友討論公保跟勞保的差別,個人認為,考進公務員得到應該是任職公務的資格,

薪資或許不一樣,但是退休金計算方式差太多是非常錯誤的做法,

一些無知的公務員以為考過公務員就必須特別的待遇,

那麼那些國家承認的執照例如會計師、律師、建築師也是通過國家檢定,

那們牠們的退休金也要比照經過國家認證而另有一套計算方式嗎?
公職花的是納稅人的稅金,本來就該更加節省,現在反過來認為公職特殊.真是可笑至極

可笑至極暫且放下!

即便「國家承認的執照例如會計師、律師、建築師」係通過國家檢定,
按充其量,
惟不過就僅僅係取得執業所需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技高考)合格證書罷了!
洵非國家公務員高等考試!
合先敘明!

一些無知的勞工以為考過專技高考就取得公務員任用資格,
想來的確可笑之至!
準此,
尚非不得謂之或有無知之至之虞?

質言之,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簡稱高考,
係中華民國政府機構招考人員之一種招才就業考試,
在台灣是若干國家考試其中一種!
舉辦之法源依據係<公務人員考試法>!

再者,
每年高教畢業生面對職涯,概分如下:
一曰公部門,
一曰私部門,
兩者薪資、福利、退休、撫恤......等等,俱係迴然相異之至!
不惟職涯各有專擅!
甚而所圖亦有所別!

當年年少時即各奔前程,
今日若硬是橫加比較之!
得否謂之即係抓對廝殺?
可謂不啻張飛摃上岳飛!
兩造究竟如何同台比劃?
尚待此中高手細說從頭?

否則,
當年化工高考奪魁之餘,
那些台清交成一時俊彥,
即便頂著碩博高教文憑,
無不名落孫山俯首稱臣!

然則,
當年同學,抑或同儕如今已身為科技大廠研發部門主管,
早非同日而語!
凡此種種莫非即係當年學子之人生際遇,抑或職涯抉擇呢?

charleskcl wrote:
我這十幾年來加班都沒有錢,不然就是加班費比月薪換算成的時薪還低…
原來公務員加班也有錢可以領喔?那為什麼還會有「責任制」這種東西?
有責任制的公務員嗎? (酬庸而來的政務官不要算在內)(恕刪)

又來比這個
那到時候是不是要比我月薪都領一萬而已
要不要全台灣都領一萬就好?
你加班沒加班費是公司制度問題~你不爽可以選擇離職
或者申訴勞保局
開放一般勞工加入退撫機制不就好了
月繳12% 退休領80%以上.....ok?
混合一下,勞保+退撫基金
大家都有優良退休生活
這樣好不好..........so good.


這個機制的問題在於 退休人40萬 工作人80萬
根本比例不合 現職人員將一直提高提撥率12%==>50%
造成老屁股爽死 現職人員繳死
當然最簡單的解決方式 就是全名增稅
托勞保勞工一起付

這個時候要為國營企業抱屈
他們掌控全國最賺錢事業 繳最多的稅金給政府花用
薪水跟公職一樣照表領 代表幫企業多賺錢不用加薪
年終頂多4.6個月 還不是人人有 年年有,每間公司都可以大賺的
每年要被立委勒索
最賺的還不給民營上市 還利於民
國營企業對國家的幫助大多了

犯錯時卻要遭受 公務人員貪污處罰,要吃牢飯(業界是用背信,免關)
福利走勞基法 勞保 跟公職無關 沒有80%以上月退
國營65歲退休 公職75制退休 差天差地

現場賺錢的領少(國營),辦公室花錢的領多(公職)........盃具

gofy6848 wrote:
怪哉?你要不要試試看...(恕刪)

好像是不能連續請假半年
所以很多快退休的人就會弄個生病證明
一年上2天班就好
公務人員討論區可以去看一看
之前看到一個說得病的想請假
還說他問過人事了
所以想半年上一天班就好
被人嗆後才po想留職停薪


家庭照顧假你確定一開始就規定合併事病假嗎
怎樣我以前的單位不是這樣
有人事病假請超過了
不合考績拿甲的規定
結果那一年剛好開始有家庭照顧假
有主管就拿這個出來說甲等是規定事病假不能請超過
規定上沒想家庭照顧價所以不算
隔天一堆人有樣學樣猛放
慰休假都故意不放留起來領錢
專放那種休假還能領薪水的假
chako wrote:
好像是不能連續請假半年
所以很多快退休的人就會弄個生病證明
一年上2天班就好
公務人員討論區可以去看一看
之前看到一個說得病的想請假
還說他問過人事了
所以想半年上一天班就好
被人嗆後才po想留職停薪


家庭照顧假你確定一開始就規定合併事病假嗎
怎樣我以前的單位不是這樣
有人事病假請超過了
不合考績拿甲的規定
結果那一年剛好開始有家庭照顧假
有主管就拿這個出來說甲等是規定事病假不能請超過
規定上沒想家庭照顧價所以不算
隔天一堆人有樣學樣猛放
慰休假都故意不放留起來領錢
專放那種休假還能領薪水的假

如果是銓敘部合格實授的公務人員,
請逕洽該管人事單位!

如果不是,
又干卿底事?

勞工的假明文擺在那邊,
公務員的假也明文擺在那邊。

可是,
勞工的老闆或是勞工的主管就偏不照規定來,
特別是主管也是老闆的奴隸,
真不知奴隸為何要欺壓奴隸。

公務員就不一樣了,
同樣是政府的奴隸人事、主管,
就算是號稱人民公僕的,
還幾乎不會不准假的。

就算你把公務員的假拉下來,
勞工的福利絕對不會變多,只會減少。
想要假多就去當外商的勞工,
假比公務員多,
上電腦排假,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
福利比公務員好。
不爽公務人員福利好,就修法改掉不就得了。
勞工有近千萬人,選票還不夠多?
民主就是多數決,管他對與錯,多數人說了算,有啥好辯的? 要改成公務員福利完全比照勞基法或是比照勞基法減半,甚至依照勞基法打一折,都是多數人說了算。只是後果是好是壞,也是全民承受。

------------

話說回來,好福利的私人公司也有。
上下班不打卡,遲到不扣假,新人第一年年休>20天,另有有薪病假15天不用証明,事假半薪15天........etc.
外商公司很多福利都很好,求職盡量找這些優質公司吧!


我夢到很多頂天的人
會願意拿乙等 然後事病休假阿莎舖魯全部請完
每週只上3-4天.長官也欣然接受
打算撐到退休
說真的休假制度原本就不會一樣
農夫能說我要休幾天假~漁夫呢??
不是一味的齊同平等~~也是不合理的~~~
說真的要是希望有什麼生活就想辦法去爭取
很多公司的福利也是不輸公務員的~~不一定要去考那個窄門

我認識的人有假也放不完~~這不是更心酸
光去年沒休的就有四十幾天假~~
公司可以帶三十天假到隔年~~年年都剩四五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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