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然,總有人會每個月都用掉這"權力",但是似乎違背了建立這條目的.
我公司明文規定是九點上班,如果遲到個十分,二十分鐘也不會怎樣.
想當然,有些人就習慣成自然,每天9:00~9:30才進公司再開始吃早餐.
那一天公司抓死就是九點上班的,那對於我,或其他可能兩/三個月不小心一次晚個兩分鐘進來的人,
我要不要臭幹這些人....
我前公司上班時間是只要一天上滿八個半小時就可以下班, 所以軟體部門的大部份都是中午過後
才來上班.過了一年,公司改為十點前要到公司..這對於因為案子在趕,前一天作到晚上一兩點的人......
文具的例子前面有人舉出來了,我就不用再說這種"小事情".
給方便就會有人當隨便......這是我出社會後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