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有甚麼好吵的呢?不要再被表像給矇騙了!薪資、假,不是我勞工的問題!也不是他公務員的問題!是法規的問題啊!!政府向財團企業靠攏,造成法規有利於資方,資方也可以有很多漏洞可以鑽,自然倒楣的就是勞工。又台灣人總是不敢反抗資方,深怕丟了工作,資方更加胡作非為,一盤散沙的勞工能奈他何?看看歐洲人的做法,全國罷工!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團結吧!台灣人!人民要的是全面提升、而不是拖他人下水!這樣永遠不會有好日子的!
有用嗎?最團結的勞工團體==>國營事業工會還不是被政府一刀斃命抗議有啥用,資方(政府代表董事會)還不是砍了獎金結果政府或是任何經濟部公務員也不說出真話還不是砍了國營工作獎金我想起台灣銀行須負擔老屁股的18%,自己行員退休也沒有18%。
關於勞工的假~~只能說是有一些勞基法上的規定那只是政府相關單位編出來寫著給自爽或給勞工好看的現實上老闆想怎麼辦就怎麼辦,申訴~~勞工局又耐何老闆呢很多公司~~特休減半、加班抵休、休不完自動消失,就是不給錢待在能按勞基法的公司~~算你祖先有德待在沒按勞基法的公司~~你就當做做善事積陰德吧你又能跟誰算得一清二楚呢
在01不是30歲前年薪沒破百萬就算低收入戶嗎?什麼時候開始計較起那幾天休假了?我在私人企業待過,在公家機關也待過幾個不同單位,相同的服務年資在公家機關的確享有較多的休假,這是事實,規定就是如此,但公家機關也沒想像中那麼爽,公務員的休假在14天以內是強制休假的,我曾連續好幾年休不完,曾有1年10天沒休送給公家機關。公家機關好在依法行事不會亂拗,14天以外的休假如果未休就依規定給不休假獎金,以前在私人公司也有不休假獎金,不過是以底薪來換算,1天就是幾百元,公司還嗆說並不是每個部門都有不休假獎金(言下之意有領到的要感謝皇上隆恩)。事病假部分絕大部分人不會去請,即使生病了大部分人也是請休假而不是請病假,當然也耳聞過有人一定要把所有事病假想辦法請完,樹多必有枯枝,但這種人是絕對少數,至少我待過的單位沒看過。至於加班費,印象中從n年前就開始就在縮減加班費了,很多經費不寬裕的單位沒有加班費,加班就補休,但前提是你要有時間補休要不然也是浪費掉。有些單位有加班費但有時數限制,通常是1佪月20小時,也有些特殊一點的單位可以領到全額的加班費,但那是少數中的少數極特殊的單位。私人公司有加班費嗎?我待過的爛公司規定是有但實際上沒有,不過如果能像01一樣30歲前年收入百萬是常態的話,沒有加班費我也不會有怨言。
huron wrote:公務員真的很可憐例如勞保就比公保好公務員都好想轉去保勞保對吧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3212501&p=11#41997235 huron wrote:不論是80%或是50%都還在所得替代率的討論上打轉可是我認為這是大錯特錯退休俸根本與在膱時所得無關定一個可以過日子的數字看是25000 22000 或 18000最高法院法官退或是工友退都一樣"政府給你養老,不是讓你養尊處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