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之王 wrote:
不會剛好是 一個月...(恕刪)
您好,我從今年三月初到職一直到九月提懷孕被以不適任資遣,剛好任職滿六個月。
闇夜笨 wrote:
針對您說的不適任,...(恕刪)
闇夜笨 wrote: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該怎麼針對個人的發言單獨回覆,所以我在這裡一次回覆大家的問題:
●任職時間
104年3月初到職,104年9月中旬提懷孕後被以不適任資,剛好任職滿六個月。
●文中提到不可以搬重物。(懷孕初期三個月易流產,所以不宜提重物。)
員工每天都得倒公司和老板家的垃圾(一樓是公司,二樓是老板家,最近老板家在裝潢,丟了不少垃圾和回收物),師父有時會把工地的廢棄物拿回公司放,我們就得等垃圾車來時一起拿去丟,所謂的重物就是浸了水的石棉瓦片及其他較大型且重的回收物等。
我那時只是要告知老板,目前初期我可能沒辦法搬重物,並不是說我就完全不協助丟垃圾。
●要求星期一回去上班,並要求作到跟其他人一樣的績效速度,妳能作到嗎?
我當然能回去,就回去上班不是嗎?
在公司沒提供教育訓練及明知我是新手的狀況下,要求我績效速度和做了3-4年熟手的程度一樣,您覺得合理嗎?公司站的住腳嗎?
●申請失業補助金
原本我也是想好聚好散,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去申請失業給付,所以這部份我有跟老板提到,但查詢後才知道,公司勞保低報,只保最低,每月請領金額短少五千多元,跟老板反應後,老板很生氣的說,公司都是保最低的,而且就算保也是用底薪保,我的底薪跟本沒那麼高,又說他沒想到我會跟他計較這個,他超生氣的!
基於現實考量,這部份我沒辦法放棄~~
●10/1睡睡醒醒沒跟公司聯絡,那公司記妳曠職妳同意嗎?
還是這點公司也要體諒妳孕婦體弱不舒服?讓妳事後補證明就好?
10/8也是因為不舒服,睡到沒跟公司聯絡上,請問又要體諒妳是可能會流產的孕婦而別跟妳計較嗎?
9/30那天公司會計傳line要我給離職書,當下我的壓力和情緒真的很不好,我回覆會計說,我沒辦法給唷,因為我不是自願離職的,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沒想到下班回到家後沒多久我就大出血,血量大到得墊衛生棉,嚇的我趕緊回診所掛號,醫生說我再這樣繼續出血下去一定會流產,除了給我打了一支安胎針之外,還特別交待我得心情平穩,要臥床休息,所以我10/1一整天都睡睡醒醒的在休養身體。但是我10/2有發line告知會計我的身體狀況,且醫生有開證明說我妊娠出血,需在家休養。
10/1沒進公司,除了睡睡醒醒在家休養外,另一原因是老板說要我做到九月底,所以會計才會在9/30下班前跟我要離職書。所以我以9/30就是上班最後一天,加上剛好又大出血需休養,一直睡睡醒醒的,時間點就這麼剛好!
若公司以曠職三日,我會主張我10/2已告知會計,並拿醫生證明佐證要求請安胎假!(我的認知如果沒錯的話,病假不都是事後請並補證明嗎?)
ps.公司沒有所謂的請假流程,都是跟會計講一聲即可,會計會跟老板說。況且我有9/21請假隔天問會計,需要補證明或寫假單嗎?她說不用~~
自從我跟公司告知我懷孕而老板又約談我說不希望用資遣我的方式要我自提離職後,我的壓力一直都很大,9/21那天我就第一次出血了,所以我請了病假一天,9/23上午交接完後被換到一個桌椅有高低差的位置繼續工作,二個小時下來覺得腰酸背痛身體不適,下午請了病假。中秋節為避車潮南下回家,請了一天事假,提前回南部。九月請假就這樣。
這些請假我除了10/1那天沒事先講之外,其他請假我都有事先知會,並非不尊重公司!
●老板一開始找我談時,說是我不適任該職務,原本站在公司的立場,我能理解也能接受,但後面又約談了我二次,老板又說公司目前業務量少,把我的工作給新人處理後就多了我這個人力,站在公司成本利益考量及認為我不適任原因,公司不需要多花一個人事成本,所以決定要我離開。後來老板自己又說,碰巧他兒子要求讓女友進公司(雙方近日要結婚),這樣公司就多了二個人力,所以一定要我離開公司。(9/23就是其女友和我交接,她也是最近一、二個月才開始學繪圖…)
原本我覺得於公,我能理解並認同公司決定,但後來發現並非如此,其中參雜私情,讓我覺得不能接受,幾經溝通下來,老板說他即開口就不可能收回。我認為雙方並無共識,我連最基本的保障都受損,再加上現實考量,我只能爭取自身權益,事情才演變至此…
霖 wrote:
我再次聲明敢生孩子的媽媽,
我是很佩服妳的!
所以該爭取就要爭取,
別再想什麼好聚好散!
這麼無良又小心眼的公司,妳以後還要跟它聚?!
喜歡當奴工嗎?!
別接受資遣,這個在妳權益上受損很大!
包含生育補助 產假 育嬰假等
這加一加少說3~40萬跑不掉
另外沒有所謂底薪加保這種事情
勞保規定是以常態性薪質加保
什麼叫常態性
舉凡每個月能領到的
餐費,交通補助,績效獎金等~~~
所以如果打勞資官司,
公司的先賠付妳高薪低保所造成的勞工損失
什麼損失?!(6%提撥金,勞保保費,勞工保險所降低造成的損失)
外加一筆9萬起跳~30萬的罰鍰
妳現在做的就是先搞清楚,安胎假,產假等時間關連
如果公司一開始好好跟你溝通,
妳也是能接受開證明外加資遣費
既然公司不仁,妳就照規定走吧!
養寶寶是很花錢的!
我協助朋友的一個案例是
公司一次付出20萬外加一張非自願離職
無良公司就該讓他倒閉
市場才會讓出來給有競爭力的好公司
無良公司一直倒閉
才能給勞工一個好的就業環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