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ck381 wrote:別再只是靠么了...勞基法訂在那...覺得不合法,請用力的檢舉,如果政府真有不辦事(請有圖有真相)...(恕刪) 檢舉只是增加自己失去工作的可能政府如能多個檢舉獎金和企業賠償金大家一定很踴躍檢舉!
mariase wrote:別說南部了,只要出了台北市這種狀況應該很常見吧...(恕刪) 事實上台北市...某大便宜團旅行社員工只要請了特休就沒有全勤獎金,公司招待員工低價旅遊要扣特休假和全勤,台北市的公司未必比較高尚啦台灣人習慣違法做事,無論是老闆或員工都一樣。不違法不能居住,所以大多數住家都有違建,不違法不能做生意,所以店面要占騎樓擺路霸,還要逃稅,不違法不能開車,所以到處都有違規停車並排停車,不違法不能開公司,所以要違反勞基法剋扣員工權益。這就是大家熟悉的台灣社會常態,Welcome to Illegalism Taiwan!
030861368 wrote:我怎麼看都是新法比...(恕刪) 新法比KMT好???????真不知道是哪看來的,網路已經很多文章說明一例一休是個爛法,給了資方很多鑽漏洞的空間若真的好,為什麼反彈這麼大,用用腦袋想想吧,另外新法還沒實施,就已經有不要臉的公司自己搞了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6/799695.htm
ObiWong wrote:如果有人覺得休假不...(恕刪) 那些覺得新法比較好的,自己捫心自問待過的公司,有多少會真的按勞基法給加班費的有得休假薪水又照領不是更好嗎???真搞不懂那些沒放假沒加班費沒補休的人想法是怎樣的奴.......
我只能說新政府都在說些屁話,之前就看了政論節目,一直強調目前假日出勤加班費是前2HR0.33後2是0.66倍,這是勞基法沒錯,但是現在至少9成公司都是優於勞基法給1.33跟1.66,他們說什麼改變後才是1.33放屁一堆!官員真的為了自己利益 什麼狗屁都敢說,基層勞工怎麼過的都不知道了,還要亂改一通,國定假日隊他們來說不是什麼重要日子,但對於我們輪班人員來說那是福利,別再說哪個顏色好哪個顏色不好了,都一樣差,但是這次是差到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