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雲- wrote:所以此店的月薪:樓主...(恕刪) 我賺多少不會是重點老闆賺多少跟員工沒關係也沒有因為少賺或虧錢,扣員工半毛!只扣遲到跟未打卡...還是賺多嫌老闆沒分賺少不甘員工的事,你是老闆本來就該吸收!?
Liue wrote:另外25業績前前後後扣一扣擠出來的最終利潤大概...兩萬!鬧區租金動不動10萬15萬的... 有沒有搞錯,對房東那麼慷慨,對員工小氣八啦。生意可以收一收給房東的錢砍5萬,給小姐加薪兩萬,你的最終終利潤不就五萬。
Liue wrote:我敢說就不怕被罵.....(恕刪) 嗯! 那強烈建議你就公佈貴店在何處就好了! 眾多網友也可以過去 觀光、指導 一下呀!反正極有可能 萬人齊聲, 一人到場 啦! (只是希望那一位不是勞工局的)
Liue wrote:我自己不支薪噢!...(恕刪) 請問一下你為什麼敢用低於基本時薪的標準請人呢?我蠻好奇的 這已經觸法 報上去你會出問題自己當老闆不會這點常識都不了解吧?? 是偏僻鄉下嗎??還是說看看哪個白X 上當?
Liue wrote:我賺多少不會是重點老闆賺多少跟員工沒關係也沒有因為少賺或虧錢,扣員工半毛!只扣遲到跟未打卡...還是賺多嫌老闆沒分賺少不甘員工的事,你是老闆本來就該吸收!? 樓主,你是不是混淆了「合夥」和「僱傭」的區別?如果請來的人沒盡到本分,要請他走人我想這棟樓沒啥人會有意見;如果真的這個點利潤就是這麼薄,樓主要想的應該是要不改變經營方法,要不就收了。業績多少、生意好壞,要一個受僱的員工扛?我覺得看到這裡,樓主似乎還是不知道大家在砲什麼。
Liue wrote:我自己不支薪噢! 我看完文章是這樣,百貨銷售:員工:3位工讀生薪資:105 x 195 =20,475+獎金業績基準:25萬獎金:超出基準1萬=500,約5%旺季業績:27~29萬(獎金1,000~2,000)或月薪:23,000營業額:750,000(3位x25萬)店租:10~15萬員工薪資:23,000x3=69,000老板利潤:20,000x3=60,000每個工讀生25萬業績有2萬利潤我認為做百貨業的毛利不可能那麼低,獎金拉高你會賺更多,更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