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職才"一天半"..老闆在我離職後 要我全額賠償一個『4800的鐵櫃』

hunkgeo wrote:直接跟他說現在沒有能力支付
...(恕刪)

這樣講不是等於承認東西是自己弄壞的
本來不用賠,這樣一搞人家看你這麼好凹
其他桌子椅子也叫你賠了
說不定....你不是第一個..被那個老闆用這種理由賠錢了....

或許之前也好幾個去了.....慣犯

申訴勞工局吧....上班不用打卡..也不服勞工規定

剛成立的公司....缺失一定很多...

之後換國稅局去查.......看能不能讓他被罰個幾十萬.....這些就夠他忙死嘞

樓主看起來缺乏主見和自信,這點要先改一下,不然你怎麼照顧你媽.

網路上,很多人取暖時,都只描述對自己有利的內容

先假設樓主說的是全部的事實,個人看法就是

<1> $4,800 不用全賠
<2> 老闆必需支付你一天半的薪水,頂多留個半天給他扣抵

先按這個方向去談,真不行就走最麻煩的途徑

首先第一個是勞健保問題
請直接到所屬勞工局具名檢舉
先罰老闆2萬
你老闆的公司屆時會被公布在勞工局網站
你也可以順便查查新公司是否榜上有名
通常這樣老闆就會自知理虧摸摸鼻子算了
這是最簡單最有效果的
不用花錢也只要跑一趟就解決

再來是4800的櫃子
如果在一輪勞檢之後還有精力跟你計較這幾道刮傷
大可請老闆直接走法律程序拒絕調解(老闆要花1000元裁判費)
讓老闆去跟法官解釋這4800是怎麼算的
由法院判定賠查金額
你只要說雇主未提供合適設備
工作上無法避免
很高的機率會是免賠

跑這一趟簡易庭的同時
可以考慮對老闆發薪水全額的支付命令(要花500元)
老闆若異議則進入下一次的司法程序
老闆欠薪就是100%敗訴
可以讓老闆要到的櫃子錢全部吐回來
這是兩敗俱傷的做法(因為要繳錢給法院)

也可以將以上利害關係與老闆協調
若薪資全給櫃子不賠
你就饒他一命謝恩吧!

ataibby wrote:
各位大大好最近待業...(恕刪)


樓上大大意見不錯~

祝伯母早日康復~
人生夢一場之老婆萬歲
去勞工局申訴對了,這也怕那也怕,難怪被吃定,自己的權益自己維護.

加油!!



ataibby wrote:
各位大大好最近待業...(恕刪)


我靠 刮傷廉價的鐵櫃表面
那種爛漆 就要4800...
就算 汽車烤漆 也沒這麼貴吧....


我看看 我公司配的微軟surface 4 pro
表面 被我刮得亂七八糟.....(放包包 被東西磨來磨去)
那我要賠5萬多喽?


不想給薪水 就直說
哪來這麼多理由......

這種老闆 如果拿的到4800
新聞頭條應該跑不掉...


感覺妳被欺負還不知要去那找資源自救!
首先要冷靜想想-"自己怎麼社會經驗如此貧乏以致被人辱謾",
首先"見人說3分話"妳不需完整告知資方家庭實際情況、也不用吹噓個人背景,
只須說"小康家庭"幾位家庭成員即可不用把家人健康、家庭經濟實況全盤告知資方,
資方也是"陌生人"不是妳"恩人"不需感激零涕只是讓妳賺小錢而已...
自身也要"遇事不怕事"出社會難免遇到糾紛光聽"人云亦云"怎麼有解決辦法,

建議妳先認知自己被法律所保障的權益在那-
首先去網路查詢勞基法條文逼自己"完整看完全部條文"才知道勞工自身權益是如何被法律保障,
再來親自去當地縣市政府所設勞工局的服務台完整告知所遇問題情況,
例如離職公司名稱、地址、經營負責人、實際到職日期等等資訊,
服務員會轉妳與當時段協助諮詢律師討論相關情況,
要認知妳可以"請求"資方應支付實際勞務薪資,
當妳填單提出"請求"後勞工局會正式寄出公文給資方並要求資方依照公文預定時間參加"勞資協調會",
當資方收到公文後會"很緊張"私下來電聯繫想要妳主動找勞工局撤銷,
一旦妳提出"請求"即可不用理會資方任何小動作只需簡單回應-勞工局有告知一切依法處理請等協調會...等等,
不用擔心害怕資方出怪招如-言語恐嚇、威脅...等等,
這些都是要蒐集的相關佐證...

電視新聞有太多資方欺侮弱勢勞工案件主要多是涉世未深缺乏社會經驗年輕人,
也不需害怕"勞資糾紛"記錄會影響個人未來就業,
對"新就職公司"填個人資料也是要有所保留但不能"偽造事實"有就簡單填寫,
公司為保護私人資產會連帶要求員工簽下合約請記得"花時間"看完條文再簽,
所有合約都必須"一式兩份"才是完整程序...

祝福妳...


不賠叫他去告啊

這啥鳥公司
ataibby wrote:
各位大大好最近待業...(恕刪)
直接去勞工局檢舉他.
櫃子的部分完全不用和對方討論. 告訴對方法院判賠多少你就賠多少.
辦公用具損耗是很自然的.
他絕對不可能去告的.
真的告了到了法院他一定被法官臭罵一頓.

你不用怕.

如果你的敘述是真的, 判賠多少我幫你付. 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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