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dfattly wrote:
這邊真的是我寫得不好 70% 數字話不能亂用,所以我這邊更改一下,我不是認為服務業不用高薪
我認為的是服務業沒有資格跟我喊月退俸,今天真的該給月退俸跟領高薪的人絕對是出生入死的職務
我這邊舉例是軍警,老師,消防人員,救災人員,具有危險性及高風險的才有資格領高薪。
然後警察又可以再度細分為文職人員跟外勤人員,不討論有沒有認真執行的情況下,一個整天坐辦公室的文職警察有什麼資格可以跟外勤人員去領差不多的薪水跟月退俸??
我搞不懂文職人員哪邊需要出生入死,一點都沒有拿高薪的點。
老師有者教育下一代的任務,我想多數人對小孩的教育時間都沒有老師來的長,所以我很體恤老師這一個點,所以給老師月退或者高薪我接受。
救難人員本身需要以命賭命去相拚,我也認為給高薪沒錯。
軍人打戰的時候要第一優先去送死加上一般有大部分時間都在軍隊。
以上這些人我覺得該給高薪。
從頭到尾我都認為單純的文職人員跟服務單位沒有資格要求我們去養他們月退俸,自己已經處於安逸的環境底下了還不懂資產管理的人有什麼必要去幫助這些人。
想法很好!
究其實,
呆丸所謂的高科技業,
爭個毛3毛4的!
還好意思說啥高科技業?
說穿了?
不過大抵上即僅僅係屬高科技加工業!
科技新貴除R&D外,
也不過就只是高級OP!
準此,
以後薪資比照昔日黑手即可!
再者,
傳統產業亦或如法炮製!
只不過技術層次更低,
打個7折敘薪!
又如其他行業:
悉數比照!
層層打折!
毋庸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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